员工劳动合作合同(通用35篇)
3.因甲方未及时将劳务人员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管理费通过银行等方式划入乙方指定账户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综保)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每月1日至24日双休日提前)将退工名单书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四、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退工的名单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时办理退保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劳务人员在务工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社保费或综保费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应与派遣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且未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五、费用结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人民币)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工管理费。
2.本市城保及镇保员工,甲方还须支付每人每年内档案管理费100元;及支付社保员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每人每月实际社保缴费基数的1.6%缴纳,由乙方代缴。
3.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开户行:
帐号:
户名:
甲方付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付款凭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劳务发票。劳务人员入职后满 日即产生管理费用,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十六、管理责任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和家属工作及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
2.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遵守用工方的厂纪厂规,并做好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3.乙方应协调甲方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乙方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5.若乙方有员工离职未提前通知时,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并协助乙方对该员工作相应的处罚,乙方应及时补充甲方空缺岗位上的劳务人员。
十七、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要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一方违反约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则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该数额为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的月平均管理费用)的违约金,。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八、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_市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_市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认为需要另选约定的条件:员工合同签订时,身份真伪、签字真伪以及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伪的审核,由乙方负责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的,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名单由双方签字盖章的人员明细附件为准)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__年__月__日
乙 方:(盖章)
__年__月__日
员工劳动合作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
地址: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
性别:_
年龄:__
现住址:__
身份证号码: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20_年3月1日起至20_年3月1日止,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从20_年3月1日起至20_年4月1日止,共1个月。
第二条 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工作任务:在高中数学一对一岗位。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25天,每天实行6 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100元。
2、合同期限,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资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约定办理。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 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1周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尚未治愈的再延长1周。
(2) 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责8 %,乙方负担92 %,病假工资为1500元。
(3) 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3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 医疗期为1月,期满未治愈的延长1月。
(2) 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 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负全责。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5天,婚假5天,丧假5天,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安全履行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 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 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职工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
(1) 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 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期限为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