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技术转让合同范文集锦(通用30篇)
第三国仲裁,即: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有规定在被诉国仲裁的) 1
1.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
1.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
1.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
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
2.2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1
2.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
3.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合同。 1
3.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
3.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
3.4 本合同用____文和____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文和____文本各一式二份。 1
3.5 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八,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
3.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
3.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____文和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二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 公司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____ 邮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厂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转让合同 篇10 甲方(让与人):研究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所长 乙方(受让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研制的 的技术成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及状况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是甲方研制的取得的技术成果; 该标的的状况,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批件号为: )。
二、甲方让与该技术成果后,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权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区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有效且能达到约定的目标。
四、乙方受让后,有权以乙方的名义(如有需要则以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证书等相关批文,甲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五、甲方不得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与有关的技术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给
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让与后对有后续改进的,则甲方承诺该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将给甲方一定的补偿。
七、乙方在受让该技术成果后,即取得了专利申请权。
八、技术转让费为 元,于本合同签订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九、在本合同签订日内,甲方应将所有与 有关的资料全部交给乙方,并协助甲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报新药证书。
十、如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或其他部门申报的,甲方对于申报审批后取得的结果(包括但并不限于新药证书)无任何权利,包括但并不限于委托加工、转让、生产经营及专利申请等。 十
一、乙方在受让该技术后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国家药监局批文的,则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转让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
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有关技术转让合同范文集锦 篇20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让与人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受让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拥有 项目的技术秘密 (使用权、转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转让甲方的技术秘密内容如下:
1.技术秘密的范围:
。
2.技术指标和参数:
。
3.本技术秘密的工业化开发程度:
。
第二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
2. ;
3. ;
4. 。
第三条 乙方提交技术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
2.提交地点: 。
3.提交方式: 。
第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转让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2.乙方转让他人使用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第五条 甲方应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技术秘密:
1.实施范围: 。
2.实施方式: 。
3.实施期限: 。
第六条 乙方保证本项技术秘密的实用性、可靠性,并保证本项技术秘密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技术秘密侵权的,乙方应当 。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项技术秘密已经由他人公开(以专利权方式公开的除外),一方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八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