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居间合同集锦(精选35篇)
有关居间合同集锦 篇25
委托人: 签订地点:
居间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 %或者(大 写) 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 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 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
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 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
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居间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有关居间合同集锦 篇26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法人代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以使用权提供担保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抵押物基本情况
本房产座落于,甲方于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用途为用地,使用年限为年,使用终止日期为。
第二条借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额:币(大写):,小写元,如实际借款金额有出入,以划款凭证为准。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进行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办妥后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
甲方可以指定第三人将借款汇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乙方主要用于企业支付工资、各种社会统筹和偿还各种债务及企业经营等,整个借款期间,甲方指派专人定期监督借款资金用途,乙方给以配合。如乙方确需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生效日为甲方借出款项实际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
3.乙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账号: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的本金也不续签借款合同,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额支付,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债务,清偿全部债务的方式包括向申请支付令或者请求执行乙方担保财产等。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4、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有关居间合同集锦 篇27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三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丙方委托,负责就江华县水口移民工程一事(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丙方参加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向丙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若最终促成丙方中标并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合同,则视为乙方完成了委托事项。
二、甲方义务
2.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场地、付款、邀标程序和编制相关资料;负责标书的.编制。
2.2 甲方负责筹备所有资金、工程监管等各项要求。
2.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
2.4 如果居间成功,则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三、乙方的义务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2 乙方在甲方参与招投标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3.3 丙方中标后,在丙方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该协调好甲方施工中非因丙方过错而发生的与建设单位之间经济纠纷,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3.4 该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后,乙方应该配合丙方共同追回工程余款。
四、丙方的义务
4.1 乙方对甲方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和义务追讨。
4.2 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全部或部分居间报酬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用等)时,丙方应无条件地向乙方立即支付债务人甲方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丙方与甲方、建设方的合同必须复印一份给乙方。
五、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5.1 本项目首期居间报酬为:丙方中标后十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居间报酬,按工程量提取1.5,第二次甲方拨款再付0.5%。
5.2 剩余居间报酬为:发包方与丙方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后,待工程结算未有增加工程再按比例提取。工程量以审计结果的工程量为准,剩余居间报酬为工程结算造价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丙方应随着项目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的进度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除首期居间报酬外)。丙方应该无条件从建设单位每次拨付工程款金额中抽付百分之一(1%)作为居间费付给乙方,并在建设单位拨款到施工单位后五日内必须转付到乙方账上。
5.3 丙方应将居间费支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
乙方账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违约责任
6.1 依据5.1条,如丙方逾期支付首期居间报酬,则丙方应按逾期天数每天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10000)的违约金。
6.2 若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应承担丙方及施工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合同终止
乙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本合同履行完毕时,本合同终止。
八、丙方保证责任
8.1 丙方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8.2 保证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居间费、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与实现债权有关的费用。
8.3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10.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10.2 本合同一式四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及丙方(保证人一)共同签字或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