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司承包合同锦集(精选32篇)
六、合同履约
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均由乙方负责履约,乙方承担该合同的工期、质量、履约保证金、保修金及全部经济责任,并履行其义务。
七、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以甲方同业主签定的合同付款方式为准,业主未向甲方付款,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付款;本工程需垫资施工的款额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建设方资金不足,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材料供应商或人工工资由乙方负责解决,不得向甲方索付。
2、业主工程款支付到甲方后,甲方扣除同乙方约定的管理费、税金、地方政府各项费用和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开支后按照公司工程款支付规定履行手续后拨付给乙方,根据乙方支付方案,由甲方监督支付材料款、工资及相关费用。但必须将资金使用于本工程,不得挪用于其他事项(必须附每次的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必须有甲方派驻人员签认),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全部责任乙方自负。甲方不得占用乙方资金,如特殊情况借用也必须经乙方同意。如业主工程款不到位,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索付工程款。
八、安全文明施工
1、开工前,甲乙双方须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约定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2、乙方须严格执行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杜绝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等级事故,凡发生安全事故和文明施工不符合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教育职工,不得发生有损甲方信誉的行为,不得发生各类治安刑事案件。
九、其他管理约定
1、为确保乙方完成履约,提高其责任心,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承包履约保证金万元。(如该工程保证金已交业主,甲方不收取该工程保证金但保证金收据必须保存在甲方财务科)。该保证金用于管理过程中对乙方违反合同行为的处罚,待工程完工结算办理结束后并登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公示期内乙方无材料、劳务等纠纷,并办理完工程资料的移交,公示期满后(如有经济处罚需扣除)余额一次性返还。
2、乙方在对本项目的.经营管理中,不得以风险承包为由,放任经营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调整承包班子,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⑴不能严格执行甲方管理规定,各项管理工作不处于受控状态,经评审已经损坏甲方企业形象、声誉、利益。
⑵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