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服务合同模板汇总(精选32篇)
6.B店全年360天*6小时:2个客服;52天*16小时:3个客服;21天*16小时:3个客服。
7.C店全年360天*6小时:1个客服;52天*16小时:2个客服;21天*16小时:2个客服。
备注:在客服外包服务期间甲方要求乙方为其增值服务所产生的其它费用如:推广、装修、直通车优化、活动策划促销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服务费用:
1.B店客服外包,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31300人民币/年 (大写金额: 叁万壹仟叁佰元/年,该价格不含税);
2.C店客服外包,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16800人民币/年 (大写金额:壹万陆仟捌佰元/年,该价格不含税),
3.合并金额为: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48100人民币/年 (大写金额:肆万捌仟壹佰元/年,该价格不含税),作为享受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约定的服务费用;该年费款项于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时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开始服务后该服务费即不退;首年之后,第二年服务费的付款时间为服务开始后的第12个自然月月底之前。
2.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的第2个月起,乙方将抽取托管店铺成交金额(邮费、退货不计产品销售额内)的3%作为乙方提成,提成每月的30日结算一次,甲方必须在次月5日之前支付提成给乙方。促销活动提成另行协商。甲方根据协议月完成营业额情况给予乙方返利,具体如下: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进行客服服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必须做到一天一次的发货(发货时间可根据现实店铺所在地与购买者所在地距离长短,经双方合理界定)。甲方缺货的,应自缺货之日起3日内告知客服,如没有及时通知,导致的无货空挂商品投诉,甲方自行负责;
(二)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快递偷盗问题,快递丢失问题所引起的投诉或者退货退款问题,乙方配合甲方解决顾客的投诉及退换货退款问题,但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有义务对为其服务的客服进行培训;
(四)甲方有义务告知其产品的真实的和客观存在的缺陷给乙方,但乙方必须为其保密。
第四条 不可抗力
(一)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终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协议仍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仍有义务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履行本协议。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向另一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而另一方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
(三) 免责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协议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条 协议终止
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自动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根据本协议服务期限的约定终止;
3.由于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预付款项消费结束,或超出协议年费付款时间10日未付清;
5.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提成款项,超出约定付款时间10日未付清;
6.协议期间,甲方自行或委托其它服务商在网上开展重复的电子商务活动;
7.甲方单方面修改店铺相关密码且不告知乙方,乙方无法继续服务。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力解决争议或纠纷。协商不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七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以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后方能生效;或以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也可生效。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178号20 楼 电话: 电话:023-86596537
传真: 传真:023-86596539
联系人: 联系人:
邮编: 邮编:400010
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
帐号: 帐号:
帐号名称: 帐号名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有关服务合同模板汇总 篇30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保安服务内容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对双方确定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防止和制止侵害甲方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
第二条乙方保安员的具体值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聘用保安员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第三条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10名,2个月后5名保安员。
第四条服务期限壹年。自20xx年月1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第五条服务地点:
三、岗位设置及工作时间
第六条设置1个工作岗位:超市百货正门,上班时间7:30-22:00保持4-5名保安员在岗值守,保安员轮休乙方自行安排。
四、服务费标准及支付
第七条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4000元(含加班费,社保、工伤医疗等费用)、10人每月合计4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不含税金)2个月后按5名保安员费用每月20xx0元。(不含税金)
第八条保安员服务费实行按月支付制,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支付的日期为每月的10日前支会上月保安服务费。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有权指派人员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
第十一条因乙方保安员失职或从事违法活动造成甲方重大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据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其他行政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证明,要求乙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应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护保安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如乙方因工作原因与摊贩发生冲突时,应积极协助处理纠纷。
第十四条甲方对乙方保安员在保卫抢救甲方人员和财产时,造成保安员伤、残、亡的后事处理问题,应依据当地劳动局的有关文件规定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第十六条乙方对保安员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建议,甲方应及时认真研究解决。甲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围墙外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拒绝提供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服务,有权拒绝甲方指定负责人以外人员的直接指挥。
第十八条乙方负责支付保安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提供保安员值勤所需的制式服装。乙方提供必要的值勤装备、通讯技术设备。保安员乙方自行提供食宿。
第十九条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不得派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身体不适的人员,不得派遣45岁以上保安进场。
六、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
第一条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确保甲方超市门口无非法占道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