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瓷砖合同范文(通用34篇)
4.4 进场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按所承包工程造价%缴纳工
程质量安全保证金(或在次月工程进度款中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第五条 工程款审核及支付
5.1付款方式: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情况按比例足月支付工程进度款。
1、每月22日至24日进行进度款申报,工程量以甲方项目经理及现场施工员现场实际收方为准。甲方项目经理根据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核算当月工程进度款,5个工作
日前审核确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以此作为进度款的依据。有关质量和安全等现场奖罚,在每次申请进度款中兑现。
2、业主单位在当月末或次月初拨付甲方二装月进度款后,甲方在3日内向乙方按70%支付当月进度款。
3、乙方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80%,待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三月内付至总工款97%,余下3%作为保修款。
4、乙方在领取劳务费时须提供班组工资表和人个签名。(以便公司财务做帐)
第六条 工程保修金及保修期
6.1.工程保修金:按装修工程总结算价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过扣除有关费用后无息返还。
6.2.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业主)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两年。
6.3.保修期间若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需维修的`,在收到维修通知单24小时内务必到场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人进场维修,所发生的相关维修费在保修款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责任
7.1 在开工前 2 天负责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和相应的技术交底通知。
7.2 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
有关瓷砖合同范文 篇25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1、甲乙双方就乙方订购甲方以下产品,共同制定购销协议,并按协议的条款共同执行。
2、以上价格为产品的单价(包括运输费和工厂的装车费。不包括在佛山的卸车费)
3、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产品运输过程的合理破损,千分之三以内,由乙方负责;超过千分之三的不合理部分,由甲方负责。
4、生产样板的确认:生产前,乙方需要安排负责人对生产样板进行确认。如没有乙方书面
6、产品包装要求:产品包装按甲方现有包装,如乙方提出特殊要求,或者重新设计包装箱,
8、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乙方支付给甲方定货款的30%定金,本
9、有关提货要求:在生产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必须付清余款,并安排发货。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双方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由双方代表书面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 乙方:
有关瓷砖合同范文 篇26
一、双方当事人
需方:
签订时间:
供方:
签订地点:
二、交货时间:
收到订金后十五日内首批货到达工地现场。
三、交货地点:杨林商学院
瓷砖原料运输到工程指定地点,不包括卸货。(注:但必须是我装货车辆所能正常行使到的地方,如道路不畅通等因素,影响车辆不能正常行使到指地点的,由需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目的地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本公司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经需方签收后不予退货。
六、瓷砖色彩:按需方确认的瓷砖样品供货。(注:瓷砖砖样品和实际供货产品存在色差属正常范围)
七、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30%合同价款,货到工地需方签收后三日内支付到货价款70%。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需方、供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解决合同方式:□协商解决 □提交当地仲裁机械或当地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有关瓷砖合同范文 篇2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木地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 基本要求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地板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交货与包装
1.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 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武冈市东升路甲方工地。
3. 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地板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 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 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交货时间与数量: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如乙方产品经上海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合同签订时乙方预付10%的订金。
2. 乙方以 转帐 方式支付货款
甲方临时帐户:户名:
3.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 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 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瓷砖合同范文 篇2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遵循诚实、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采购地砖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注明:以上用砖为优质产品,砖运输到甲方工地,此价格包含税。 二、供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施工工地(楼层:15楼、16楼)
三、工程地点:甲方工地。
四、双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