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承包合同书(精选35篇)
8、虽上述未明确提及但在合同议定过程中已口头约定或按行规属于本工程范围内的项目。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具体为:包材料、包人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包验收合格、包自用工具及材料的采购与仓储。
2、承包单价:
①内墙腻子:7、00元/㎡;
②公共楼道乳胶漆:13、00元/㎡;
③外墙乳胶漆:18、00元/㎡:
④外墙真石漆:38、00元/㎡;
⑤现场签证工:普工:80、00元/工日,技工:130、00以上单价系完成成品交付使用后的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自备机具损耗及折旧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等,不包含税收。以上单价系全套工序;因设计变更导致返工重做的按实计价,因缩减工序导致工作量减少的按实降价。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情况下单价均不作调整。
三、价款结算及节点支付方式
1、价款的结算:按双方约定的单价及计量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现场收方验方的工程量进行价款结算,计量单位为:平方米(㎡);货币单位为人民币:____元。
2、支付方式:按甲乙双方议定的支付节点进行支付,具体为:
①本合同约定项目完工,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内支付至合同概算价款的`50%;
②本合同约定项目经质检站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
③甲方承揽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后三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
④余款自甲方承揽工程全面竣工验收之日起贰年后全部付清。工程未到约定支付节点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提前预支、借支任何费用。
四、工艺流程要求及工程质量保证
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评定标准以及《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根据施工图纸及甲方技术交底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通过验收。
1、真石漆施工
①基层处理:表面灰浆、浮灰、油污、附着物等清理干净;基层的蜂窝、砂眼和细小孔洞等,用腻子修补。
②批刮腻子。
③涂刷抗碱封闭底漆一道;
④各部位的颜色、图样按效果图及图纸要求施工;
⑤喷真石漆主材两道。
⑥勾缝修整施工,勾缝及边线修正要求匀直,确保墙面整体美观。
⑦喷真石漆水性罩面漆两道。
⑧清理场地,避免污染墙面。
⑨施工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相应的认证证明;
2、腻子、乳胶漆施工
①清理墙面:将墙面起皮及松动处清除干净,并用水泥砂浆补抹,将残留灰渣铲干净,然后将墙面扫净。
②批刮腻子:刮腻子遍数由墙面平整程度决定,一般情况为三遍。
③刷乳胶漆三遍,要求无透底、流坠、皱皮现象,颜色一致,无明显刷纹,光亮和光滑均匀一致,装饰线、分色线平直。
④墙体与门窗交接处必须用粘胶带隔离,不得污染,更不得污染墙面砖,如有污染或损坏,乙方负责清理或赔偿。
⑤成品保护:、涂料墙面未干前室内不得清刷地面,以免粉尘沾污墙面,漆面干燥后不得挨近墙面泼水,以免泥水沾污。
五、工程施工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或现场要求的计划工期按时合格完成,未完成时按500元/天进行处罚,不足一天者按一天计算。
六、安全要求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特别约定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履行签字手续,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身份证号码:)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过期不整改者,将按500元/次罚款。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必须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如乙方违者按50元/人、次罚款。
7、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8、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如乙方野蛮、擅自施工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自备工具、自备材料以及自备机具等应认真检查、正确操作。因自备材料或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安全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违者按500元/次进行处罚并承担因恢复各项设施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等。对因擅自拆除而造成工伤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如施工需要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或机械设备。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1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
1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人名单和相关证件,包括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人员确定后人员应相对稳定,凡需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变动。
16、乙方人员上下班途中及离开工地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凡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及时提供甲方应该提供的材料和机具以及夜间照明设施。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及施工技术交底。
3、甲方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组织好交叉施工,防止或尽量减少乙方窝工。因材料短缺或甲方原因导致窝工或停工时,由甲方酌情补偿。
4、甲方项目部组织会议时,乙方合同签署人必须参加,否则甲方按缺席100/次,迟到50元/次处罚乙方。
5、乙方指定(身份证号码:)为现场施工负责人。
6、乙方及时提供自备机具及其它按约定应自备的材料、工具等,确保工程顺利施工,按期保质完成。
7、乙方合同签署人必须保证所属工种开始施工时每月至少80%的天数在场且每天不少于4小时,并保证通讯畅通,乙方指定现场负责人必须保证所属工种施工时每天在场且保证通讯畅通(特殊情况须向责任工长请假),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处罚乙方。
8、甲方从项目大局出发,有权对工期、工序以及乙方承包范围作局部调整,乙方必须服从;对甲方下发的工作任务单,乙方必须签收并严格执行;否则按拖延工期500元/次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