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采购合同汇总(精选32篇)
有关采购合同汇总 篇1
甲方(需方): 签约地点:
乙方(供方): 签约时间: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暂由乙方临时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规格柴油,依据《 备注:型号、数量以实际加油型号及数量为准,并经双方现场签字认可。
二、卸货地点及要求:
在甲方提前一日通知乙方送油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将柴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确保甲方机械的正常运转。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为准。
四、验收标准:
每次送油时,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对柴油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当月由于乙方单次计量仪器有误,导致加油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次加油不足部分补齐;如一个月内累计发现三次计量仪器有误且给甲方造成损失时,按照当月三次计量缺少的比例,在月度累计结算时,甲方将以3倍的补偿扣除乙方结算货款并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
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等乙方认可的方式付款,结算周期按甲方工程计量拨款周期支付。付款时乙方须为甲方提供有效燃油发票
六、其他责任事项:
在柴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消防、运输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由修改合同方赔偿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如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有关采购合同汇总 篇2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采购商所在地】
采购商: ________有限公司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和___________________(市/省)地方政府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采购商向供应商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数量单位 单价
(含增值税) 总价
(含增值税) 增值税率 税额
总计
二、交货时间、地点
产品应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日内交付至采购商在_________________的工厂。供应商应在产品交付运输前二日内书面通知采购商到货日期。
三、质量标准、质保期
产品的质量标准为:
产品的质保期为 【 】年,自产品经采购商根据本合同后附的《通用条款》第10.2款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运输及保险
供应商应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供应商亦应负责购买运输保险,承担保险费,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总价款。供应商应在产品交付运输前二日内将保单传真给采购商。
五、包装及包装物的回收
产品的包装应为:
包装物【不回收/回收】。
六、价格及支付
本合同的总价款为 __________人民币(含增值税)。
付款方式为:【电汇】
支付时间为:产品经采购商根据本合同后附的《通用条款》第10.2款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支付总价款的90%,余款在质保期结束后【______】日内支付。
六、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本合同后附的《通用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而《通用条款》中有规定的,适用《通用条款》的规定;《通用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而本合同中有规定的,适用本合同的规定;《通用条款》与本合同的规定相抵触的,适用《通用条款》的规定。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自此日起生效。
九、其他条款
采购商:圣戈班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开户行:
税号:
供应商: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开户行:
税号: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采购合同汇总 篇3
需方: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兰渝铁路LYS-11标项目部
供方:衡水三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地点:四川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力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合同金额
1、 订货方式:需方提前三天将所需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等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方式发送给供方,供方在受到需方计划后六日内或按约定时间将货物送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
2、 货物要求:供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或计划要求供应合格产品数量、规格应按需方计划要求供货。
3、 供应价格: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及其他费用
的到工地价格。供方负责提供国家正式普通税务发票。
4、 实际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合格后专人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供方产品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T17638-1998》,并达到业主质量要求。供方供应的材料每批必须提供合格证、材质单、质量保证书随货通行,同时材质单中材料产品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必须与送货材料的产品相符。需方指派专人对所供应产品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需方将对到场的材料进行二次复检,至复检之日起三日内需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供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与书面答复并按照需方要求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负责承担。供方对所供应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供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材料运输由供方负责,费用含在综合单价内。交货地点:路桥建设兰渝铁路施工段指定地点。
四、合理消耗及计算方法:
无合理损耗;以需方单位检尺数量为准。
五、计算、验收方式:
按国家标准《GB/T17638-1998》的有关规定执行。供方送货至需方工地指定地点,需方指派专人验收签认,开具带有收货章的三联票据,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数量以需方工地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供方供应的产品不是需方指定产品,需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供方负责承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按水泥行业包装标准执行,无回收包装物。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供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2)每月20日至25日结算。供方持需方现场签认的收料单到需方项目部各分部进行数量核对,双方核对无误后需方开据发票,分部财务挂账。如供方按期不办理对账结算手续或供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需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供方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月末分部开据付款委托书,报项目经理部。
(3)材料结算款在需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供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供方随意改变账户,需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供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