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聘用合同(精选22篇)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其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在聘用期内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在幼儿园周边的家教服务点任课或者协助其招生。
(九)认真做好教学工作。面向全体、全面提高学科的教学质量,续签合同时同时考虑末位淘汰制。
(十)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十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乙方填写转正申请表待甲方审批通过正式聘用后发放全额工资。每月15日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除遇节假日外。
第十一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乙方的工资构成为: ,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第十二条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根据乙方工作绩效,适当调整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及因公负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带薪休假。乙方在甲方处正常工作满一学期并在合同期内或续聘者可享受假期工资,不满一学期的或双方解处聘用关系的不享受假期工资。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处理办法:
(一)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
第十九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及不真实证件或在原单位存有编制人员等对幼儿园造成重大损失或伤害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合同期内,泄露幼儿园机密,导致幼儿园产生损失的;
(六)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八)款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一)合同期满因各种原因不再续聘乙方的;
(二)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合同期满不再与甲方续签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因乙方重大违纪被甲方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含试用期)十日以内(含十日)离职(含自行离职或甲方解聘)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享受期间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不可享受经济补偿,为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从乙方劳动报酬中扣除,造成重大损失的将通过仲裁部门予以解决补偿。离职日期以甲方聘用新人员续接工作为准但不得超过三十天,强行离职者视自愿放弃各项报酬。
第二十六条 乙方离职应填写离职申请表,结算工资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得追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 符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解除合同情形的相关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符合第十七条解除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视事件或影响的大小追究乙方刑事或经济责任,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经济方面的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必须在甲方工作一学年,甲方每月从乙方月薪中提取 元作为协议服务期保证金;工作期满,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期内综合考评,予以返还。如乙方终止合同或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该保证金不予返还。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除死亡、重伤(病)(需由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材料)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归还合同期内甲方为其缴纳的全部保险金额。
第三十条 除被主管部门裁定破产以外,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否则应给予乙方5000元经济补偿;乙方在合同期内除死亡、重伤(病)(需由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材料)外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应给予甲方3000元经济补偿且不享受终止合同的当月
工资。
七、争议处理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可另加附页)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儿园教师聘用合同 篇18
聘用单位: (以下为甲方)
受聘人员: (以下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春田花花幼儿园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本园 班幼儿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至 年 月 日至,期限为6个月。
二、甲方的义务职责:
(1)甲方有权制定管理本园的规章制度,对工作中确有成绩或违反纪律者,将按程序予以奖励与处罚;
(2)甲方组织安排教师积极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修等活动;
(3)甲方保证受聘人员享受有同类人员同等的学习、民主管理、政治荣誉等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职责:
(1)乙方应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管理制度的奖惩;
(2)乙方应遵守本园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努力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
四、劳动报酬:实行月工资制,试用薪资为人民币 元/月,转正薪资为人民币 元/月,均为税前工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试用不合格的:
2、乙方违法违纪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1)屡次迟到,或旷工一天以上,或需长期请假;
(2)品行不正,造成不良社会效果;
(3)工作不负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3、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1)保教质量差,不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情节严重;
(2)体罚幼儿,情节严重;
4、甲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六、由于自然因素或者社会因素而发生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料或者虽可预料但无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七、双方都应遵守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因行业特殊,乙方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于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提出,并于学期期满后才能离职,否则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儿园教师聘用合同 篇19
甲方(聘用单位): 法人代表(负责人):
乙方(受聘教师): 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