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管理合同书(精选3篇)
10.2.1 未能取得参赛资格或丧失参赛资格;
10.2.2 隐瞒重大伤病,不能参加或严重影响训练和比赛;
10.2.3 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比赛纪律;
10.2.4 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或体育精神,对甲方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10.2.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
10.2.6 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后不能再从事该职业(应在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0.3.1 甲方以非法手段欺骗、强迫乙方进行训练、比赛,或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10.3.2 甲方拖欠乙方工资奖金超过____个月;
10.3.3 乙方确实有不得已的原因需要辞职,应在____天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确认。
10.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0.4.1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10.4.2 因公伤病,在本合同期内;
10.4.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工作合同终止
本合同的终止,包括:
11.1 本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11.2 本合同在合同期内根据前条规定解除;
11.3 本合同到期终止,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协商签订新的工作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乙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透露本协议和其他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或主张协议权利所需要的正当披露除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实际损失;
12.2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12.3 甲、乙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程度承担相应赔偿;
12.4 因遇诸如自然灾害、伤病瘟疫、政府干预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双方以书面形式友好协商解决,协议延期或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各自承担损失。
第十三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3.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3.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时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十四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SARS)]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15.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按《劳动合同法》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七条 其他
17.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7.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7.3 乙方和甲方确认,在他们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7.4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时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7.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时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7.6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7.7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7.8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签字盖章生效;传真签字具同等效力。相关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17.9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或依法依章程写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动员管理合同书 篇3
甲方名称:
运动员近期二寸彩色平光照片
乙方(年满16周岁运动员本人或未年满16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姓名及基本情况:
姓名
年满16周岁运动员未年满16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所在单位
从事运动项目或职业
一、协议的起止日期
1.协议期限________年。
2.具体时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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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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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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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报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或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批准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1份,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或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1份。
甲方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章)
年 月 日
乙方(年满16周岁的运动员本人或未满16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签字和指纹印
年 月 日
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或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审核意见(章)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