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厂新品购买合同(精选3篇)
十一、 违约责任
1. 甲方延迟支付货款,自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延迟支付货款的0.5%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甲方延迟支付货款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 乙方延迟交付产品,自应交付产品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产品之日起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涉及产品货款的0.5%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20%。乙方延迟交付产品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取消、变更本合同的部分标的产品。
3. 合同签订后,任何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向合同守约定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二、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开始生效,合同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应。
甲 方(章)乙 方(章)
单 位
地 址
开 户 行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新支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原厂新品购买合同 篇2
买方: 卖方:
买方经办人: 卖方经办人:
买方e-mail: 卖方e-mail:
合同签定地点: 用户编码:
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编码: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到货期、单价及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合同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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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及规格│单位│ 数量 │到货期│单价(人民币 │金额(人民币 │
│ │ │ │ │ │ │¥)(单位:元)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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