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装修合同(精选31篇)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符合防火要求,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供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主材报价单中品牌质量等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2、所有涂料品牌应明确为,具体使用系列由甲方届时确认;木工板品牌明确为“---”牌;所有PVC管材、管件均为“---”牌,所有电线均使用“---”牌;所有地板均为“---”强化地板,厚度为1.2cm,规格为80cm*12cm;所有墙砖地转均为牌;所有塑钢门窗均为 牌。乙方提供材料必须按照甲方指定品牌、规格等要求封样确认,在施工过程中供应的材料须经甲方核验符合封样标准后,方可使用。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必须按甲方指定产品购料,所有合同中没有明确的材料都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确认品牌价格后方可自行采购。乙方采购材料与甲方指定不符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重购,甲方不承担任何原购材料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甲供材料的有关约定及结算原则
甲供材料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应当对甲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和规格差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不能使用或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责任,但如甲方仍坚持使用,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乙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不予另行补偿或双方可另行协商。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总合同价的0.2%支付甲方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9.3、乙方按照合同、设计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经甲方和有关部门验收工程质量合格,若在约定时间无法通过验收的视为不合格,达不到要求的扣罚合同价8%作为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9.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或伪劣产品的,应按该材料、设备合格品价格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9.5、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6、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8、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9、在合同质保期内,如甲方报修,乙方应在2个小时内予以回应,8个小时内进场维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费用从乙方质量保修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第10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2年保修期满终止。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执1 份,乙方执1份。
10.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装修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 巷号楼层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等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