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通用33篇)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写字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 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