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房屋租赁合同书(精选31篇)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经协商一致,一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该行为不属违约行为:
1、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和企业改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三)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变相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换租,以联营、承包经营或者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收益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20日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本合同有效期间该房屋出现治安或消防隐患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甲方要求乙方整改,而乙方未能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
5、乙方拖欠租金超过十五天的,或拖欠租金总额超过壹拾壹万元的。
(四)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1、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超过十五天的;
2、提供的租赁房屋的用途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直接以租赁保证金冲抵违约金,如租赁保证金尚有剩余,则由甲方退回乙方。
(二)甲方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解除合同的,乙方缴交的租赁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若租赁保证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三)乙方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向乙方返回租赁保证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若支付的
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在承包租赁经营期间,因自身经营等原因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移交该房屋,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每逾一日向甲方交付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仟元人民币。
(六)乙方不得有任何处臵、抵押该房屋等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所交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若租赁保证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有效期间该房屋出现治安或消防隐患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甲方要求乙方整改,而乙方未能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营业进行整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装修处臵方式
(一)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甲方明确不需要原装修的,甲方不承担装修的赔偿或补偿责任,由乙方自行处臵有关装修,但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造成出租方设施设备的损坏;甲方明确要求需要利用原装修的,按照该装修残值并经评估后以对折处理由甲方向乙方进行补偿,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商补偿金额。
(二)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乙方提出装修改造补偿的,甲方仅就装修残值经评估后的价值向乙方进行补偿,但装修改造补偿总金额最高不得超出剩余租金的一倍。
(三)在房屋租赁期间由于甲方的房屋被拆迁,从而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者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既无法继续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又无法得到应得到的拆迁补偿,甲方应当对装修残值评估后的价值向乙方进行赔偿,但以甲方从拆迁人处得到的补偿中所涉及租赁房屋占有的份额为限。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方,乙方作为承租方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一)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必须用书面形式,以EMS寄送或当面送交方式传递。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福州市五四路89号臵地广场33层
乙方:福州市五四路89号臵地广场2层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1或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福州市或所在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其他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税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1、租赁房屋楼层平面图;
2、产权证复印件(经核对原件无异);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签订地点:福州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写字楼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31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租赁合约,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 十一楼 、 共 间房屋(约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作办公使用,租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该房屋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全部租金。
3、租赁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水、电、暖的供应,但为合理节约能源,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费由乙方承担(电费按供电公司营业用电标价计算);冷、暖气的开放时间随天气变化由甲方统一定制,不再向乙方收取费用。
4、甲方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并负责公共区域卫生;乙方应维护该房内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房间内留宿,不得转租,不得在房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按时交纳电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室内装修时须得到甲方的同意,但不能改变房屋的墙体、结构及用途,如需改变现有结构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及配套设施、财物损坏或丢失,应恢复其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6、合同期内,如遇甲方因素以外的任何因素致使乙方经营受到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应安全用水、用电,由于电和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如因特殊需要收回房屋,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可终止租赁合同。
8、如合同期满,经双方移交无误,租赁合同解除。乙方自己投资改造装修的设备以及购买的办公用品由乙方自行承担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9、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代表签字) 乙 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