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社团合作合同(精选3篇)
校园社团合作合同 篇1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赞助甲方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本协议是双方进行活动的依据;
本协议签定之日起生效;
一、合作双方:
甲方——银川校园社团联盟
乙方——
二、合作项目:
1、各社发行的社刊及文学社所发行的校刊。
2、天文社观测活动、动漫社活动、校园电影拍摄及街头涂鸦活动。
3、社团联盟官方、网站校园站的运作,独家网络广告服务,各学校贴吧、网站的广告服务。
4、其他社团举办活动时的冠名权。
三、甲方承诺:甲方将在校刊广告、活动冠名、活动宣传、网络广告等方面对乙方进行回报。
四、具体措施如下:
1、冠名权:赞助商获所有联盟成员社团组织活动的冠名权。如:天文社举办金秋览月活动,冠名为“______嫦娥飞天,金秋览月”活动。
2、领导权:
1)赞助商为主要协办单位。
2)邀请赞助商委派代表出席相关重大活动。
3)邀请赞助商委派代表担任各社团顾问。
4)定期向赞助商上报各项经费开支。
5)如有需要,每年年底将对赞助商进行工作总结报告。
3、标识权:在社刊,天文社望远镜,动漫社道具,电影社拍摄的电影,各社团举行活动时展出的展板及海报均出现赞助商企业或产品名称。
4、特别策划回报:
联盟各成员社团举行活动时、身穿体现赞助商的名称或产品标识的体恤衫。且会邀请媒体单位相应跟踪报道。
在该企业有重大宣传活动的时候,联盟各成员社团成员均有义务进行免费宣传。
校园站将为该企业开设专版进行网络宣传
一切与社团联盟有关的宣传文件,均会将该企业列为协办单位
赞助商企业提出的、双方商定的其它特别策划。
5、活动宣传回报:
在所有社团活动的其背景板的位置,均出现“协助赞助商:______企业”的标识。
邀请赞助企业领导于相关重大活动上发表讲话,并由主持人特别介绍赞助商。
在联盟下属社团发行的社刊上,有特别鸣谢赞助商的标识,并设有一个页面的赞助企业图文宣传。
联盟各成员社团举行活动时发放的宣传材料,均有特别鸣谢赞助商的标识。
联盟各成员社团举行活动,邀请媒体单位相应跟踪报道时,特别介绍鸣谢赞助商。
赞助企业可对关注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相关报道。
社团联盟向赞助商赠送鸣谢锦旗。宣传效果:通过社团联盟的宣传,赞助企业可获得一定的社会声誉。
6、网页宣传回报:
校园站首页设立醒目的大幅广告,可链接至赞助商产品页面。
校园站网站上设立专版为赞助企业进行宣传。
各学校贴吧与网站设立置顶帖或头条新闻,鸣谢赞助商企业,周期为一个月。
7、零距离接触终端市场的回报:
联盟各成员社团举办活动时提供现场广告宣传展版,宣传赞助企业产品,每次活动的具体安放地点由双方拟定。、
联盟各成员社团举办活动时的显著位置均设有企业名称、产品名称等内容的宣传条幅、祝语广告。
联盟各成员社团举办活动时的显著位置均有标有赞助企业名称或产品名称的横幅或空飘汽球、竖幅、彩旗、串旗等祝语广告。具体方式及数量每次活动时由双方具体拟定。
联盟各成员社团举办活动时,提供相应场地供赞助企业展销自身产品。
8、纪念品回报:社团联盟将设计制作活动纪念品,将印有赞助企业宣传标识。部分赠送该企业。
9、其他形式的回报:可由双方具体商定补充。四、乙方承诺:
1、乙方提供赞助经费人民币¥元2、乙方愿意为社团联盟提供产品,厂价单价:元/个,数量:个。
3、本协议签字后日内,乙方将元赞助款转至甲方账号。赞助的产品实物于本协议签字后的日内送达甲方。
4、乙方领导出席有关重大活动,向甲方提供有关企业和产品的真实的宣传图文和广告语等;安排专人实施本合作协议中有关乙方的工作,以及共同搞好活动。
5、乙方有权利了解甲方活动开展的进度和情况,甲方须如实反馈各种情况。
五、甲方义务:
1、甲方的相关活动由甲方策划、筹备及组织开展,保证既定目标的完成。乙方作为联盟各成员社团各项活动的赞助单位,主要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以后在校园内开展活动的宣传、人力、场地等方面的资源,提供乙方的相应宣传;
3、甲方应保证各项回报顺利履行,并在履行过程中与乙方保持相关联系。如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乙方有权要求退回余款。
六、附则
1、本协议的合作有效期为20__~200,协议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就继续合作事宜进行磋商,并根据实际需要续签合同。
2、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沟通妥善处理、经协商后再做补充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在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一切争论、异议和纠纷均双方可协商解决。
4、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
七、本协议书一式捌份,甲方社团联盟,一中天文社、文学社、动漫社,九中天文社、宁大附中社团联合会各执壹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签字: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甲方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校园社团合作合同 篇2
以下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昆明民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详细内容)
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甲方户外广告牌制作承接单位。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该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内容(展览会展区内外围布置)
一、名称:
二、地点:
三、交付使用时间:
四、具体事项:
户外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㈠ 负责落实户外广告牌位置,确定尺寸大小,如果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负责落实认购现场场地及用电。
㈡ 支付户外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㈠ 负责户外广告画面的制作安装,确保物料质量。
㈡ 负责工作人员的组成及管理协调责任。若遇到自然灾害(如台风、热带风暴等),或人为因素破坏将不负责维修或更换。
- 1 –
注意事项
一、 关于具体费用:
总计费用:经商议后为人民币: 玖仟伍佰贰拾叁 元整,人民币小写:9523.00元,(乙方或含第三方税票)。
二、付款方式:(甲方以转账或其它有效方式进行支付项目费用 不含银行或其它手续费)。
甲方以转账或其它有效方式支付项目款费用,即人民币: 玖仟伍佰贰拾叁元整(9523.00元),如果甲方未在指定期限内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三、违约条款:
㈠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实施,实施过程中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如一方违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实施,违约方不仅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㈡ 如因人力无法抗拒之因素(如海啸、地震、台风、战争、政府行为等)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无需对此负责,只承担各自损失,但应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补救。
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就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海口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五、其它注意事项:
- 2 –
㈠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㈢ 本合同可以传真件方式签署,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单位:
代表签字章:
主要联络人:
地址:
单位:昆明民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