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载货车转让协议书(精选35篇)
小型载货车转让协议书 篇1
售车方: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
购车方: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汽车于__年月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__千__百元整,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与售车方无关。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以后,购车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无关;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购车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无关;
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之前,售车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无关;
售车方向购车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并要求售车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承担。
双方约定于__年___月日前过户,过户所需费用由_______承担,由_______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_______协助办理。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__年___月日,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签字:购车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__年__月日
签订日期:__年__月日
小型载货车转让协议书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遵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信的原则,就白色东风轻卡485牌轻型货车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有东风轻卡485牌轻型货车(车牌号码: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整体(仓栅、帆布、车辆工具及随车附件)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元整,签约当日付款 ,过户完成后付清余款。
二、自甲方交车、乙方交款并签定合同起,乙方对此车拥有唯一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车辆的一切费用包括违章处理、交通事故、损坏维修均由乙方负责。
三、过户事宜:由于甲方与挂靠公司20_年5月前单方面解约,违约金不菲,交车后两次年审一次过户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每次年审8天,起止日期双方另行商定。如甲方未能按期年审或未在20_年5月前办理过户,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购车款。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二手机动车车辆,故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经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
八、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自20_ 年3月5日)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诚信守约,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株洲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二O一二 年 月 二O一二 年 月 日 日
小型载货车转让协议书 篇3
甲方(卖方):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甲方有偿转让乙方货车一辆给乙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名下的货车有偿转让给乙方,承诺转让前车辆的产权属于甲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发动机号为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上述车辆有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签订合同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该车乙方在下次车辆检验时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乙方负责办理转户手续,通知甲方并予以协助,甲方需无条件积极配合。
第四条、该车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等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等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该车自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年审费及保险费)。
第六条、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已经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甲方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双方签字合同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甲方;但乙方未付清转让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甲方。
第八条、转让时随车交付的证件有:车辆登记证、行驶证本,购置纳税凭证等各类证件。
第九条、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小型载货车转让协议书 篇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遵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信的原则,就白色东风轻卡485牌轻型货车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有东风轻卡485牌轻型货车(车牌号码: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整体(仓栅、帆布、车辆工具及随车附件)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元整,签约当日付款 ,过户完成后付清余款。
二、自甲方交车、乙方交款并签定合同起,乙方对此车拥有唯一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车辆的一切费用包括违章处理、交通事故、损坏维修均由乙方负责。
三、过户事宜:由于甲方与挂靠公司20_年5月前单方面解约,违约金不菲,交车后两次年审一次过户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每次年审8天,起止日期双方另行商定。如甲方未能按期年审或未在20_年5月前办理过户,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购车款。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二手机动车车辆,故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经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
八、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自20_ 年3月5日)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诚信守约,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株洲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小型载货车转让协议书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红岩金钢重型自卸货车转让达成协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