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舍场地租赁合同(通用33篇)
学校校舍场地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现因乙方民办办学需要,租赁甲方原 小学的校舍和场地进行办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新店小学的校舍、场地,不提供桌子、椅子、水、电、教学设备的添置、校舍的维修等。
2、乙方除今年向甲方上交租金 元,以后每年向甲方上交 元。租赁的时间暂定三年,租金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一年的费用。
3、乙方可以对甲方所提供的校舍进行维修,但不得改变校舍的主体结构,也不得改变其使用用途,确因需要改变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且乙方维修及添置的费用甲方概不负责。校舍、围墙、校门等建筑物在合同结束后应保持原状,若有倒塌或重大损坏的,乙方必须维修到位。确实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的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
4、若因上级有重大决策确实需要终止合同的甲方按照时间比例退还租金,不算违约。
5、乙方在办学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能办学的,也不得转租给其他人,确实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7、本协议未尽事宜,需甲乙双方协商,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 中心学校、教育局民管办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学校校舍场地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1日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由乙方承租甲方洗煤场地用于煤碳加工,租赁期为20年,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乙方取得上述场地之后用于煤炭加工,现因上述场地阳曲县政府规划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同意提前终止《场地租赁合同》,并就解除合同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 甲、乙双方同意在20xx年 月 日不在继续履行合同、并在20xx年 月 日终止《场地租赁协议》场地物品、价值、经营损失及乙方已缴租金及押金等一切费用,甲、乙双方不得就《场地租赁合同》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二、 乙方须主动配合甲方开展工作,乙方在20xx年 月 日前自动撤离上述场地,并将城晋驿村委会的.所胡财产和上述场地交还给甲方。否则,甲方可自行收回场地,并对上述场地内所有物品有权作出处理;
三、 乙方的经济损失,由XX市()转型发展产业园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四、 乙方承租上述场地期间与第三方所发生的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 乙方在撤离上述场地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 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本协议如,如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太原市(阳曲)转型发展产业园区(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学校校舍场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范围
1、甲方出租位于本商场 场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场地给乙方。乙方经营项目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变更经营范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租赁期
乙方租用的期限为 天,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缴费
1、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月,合计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圆整)。
2、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交纳当月租金和管理费,每迟延一日,乙方按月租金和管理费之和的1%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首期租金 元,及两个月租金和管理费的保证金 元(大写: 圆整)。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如乙方拖欠租金或管理费的,甲方有权采取停电、停水、要求撤离等措施。
2、如因商场重大节假日期间做大型促销活动需暂时移位或撤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力配合移位或撤除。
3、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甲方必须将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4、承租前该土地原有的建筑垃圾由甲方清理,与乙方无关。
5、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或无故单方终止合同。
6、乙方租赁期间,乙方所租赁的场地不受甲方法定代表人等的变动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租赁期间,乙方对承租场地有管理经营权和使用权。
2、乙方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商品检验报告;代理商应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流通许可证、代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有关卫生、消防、质量等规定,自行办理各类经营执照、证件(证照复印件需交甲方存档),如需配合甲方质检部门及政府部门的质量抽查,自行送检抽查产品及承担送检费用。
4、乙方销售的商品价格应合理,如价格不合理,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应予配合。
5、乙方聘请的促销员、营业员须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统一服饰、统一管理,促销员的工资待遇由乙方负责,因促销员原因产生的劳动争议均由乙方处理。
6、经营品项只允许经营 ,且只能经营1个品牌,最多4个品种,同时不允许经营其它类别商品,乙方所经营的品牌、品种、销售方式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7、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8、如因重大节假日对场外活动有其他安排的,或当地政府政策规定要求退出场地的,乙方应予以配合退场。
六、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如甲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或是甲方单方无理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 元。
2、租赁期间,如乙方延迟交纳当月租金和管理费达十日以上(含十日),视乙方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场,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促销人员对商品宣传不能以甲方名义进行,同时不允许有任何欺瞒、哄骗、暗示消费者的行为,如被甲方发现或遭顾客投诉的,甲方视情节的严重性可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次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清场处理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4、如顾客购买后发现有质量问题并投诉的,乙方须无条件退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视情节的严重性对乙方处以1000—10000元/次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处理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5、若因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视情节的严重性对乙方进行扣除保证金或10000元/次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清场处理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6、如乙方未按合同协议确定的经营品类、经营方式经营商品的,甲方可责令其改正,并收取1000—5000元/次以上的违约金,七日内乙方仍未改正,甲方可单方解除合作协议并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合同终止
1、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2、本合同终止后三日内(本合同已续签的除外),乙方应撤出甲方经营场地,否则,视乙方放弃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且不予退还保证金。
3、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事由(如水灾、火灾、暴乱战争、国家重大政策变更等)不能履行合同无法经营的,或因当地政府政策对约定场地做出相关规定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无法经营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八、若双方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翁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