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委托管理经营合同(通用31篇)
十三、如乙方未能按第十二条要求补足资产或协议到期日(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乙方不能按要求归还甲方的委托资产本金及本协议约定收益合计________万元,则乙方立即丧失对监管账户内资金及证券的处分权,甲方特别代理人可持授权凭证对监管账户行使处分权,将监管账户内证券变现并将账户内资金按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甲、乙双方约定收益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同时,本协议终止。出现该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提前收回委托资产及约定收益,乙方须自行承担因乙方特别代理人行使处分权造成的监管账户内资产的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学校委托管理经营合同 篇6
客户(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集中供热锅炉房及供热管网。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运营管理事项
1.甲方将冬季供热锅炉房及供热管网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独立负责供热经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与政府签订的《集中供暖特许经营协议书》 、《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供热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负责锅炉房和管网的正常运行、维护、安全和燃料供应保障,确保供热质量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确保供热系统故障得到及时修复。
4.乙方必须自行制定并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对锅炉房运行安全和人员安全负全部责任。
5.采暖期内,如发生重大故障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密切配合,协商解决,甲方监督恢复正常运行。乙方应完全承担因供热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赔偿责任。
6.乙方应自主选聘管理、维修、技术、运营等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聘员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二条供暖期限和供暖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时供热,并保证达到供热标准。
1.采暖期:法定采暖期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供热标准:按市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条供暖服务具体内容
在经营管理期间,乙方涉及维修等综合供热服务,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1.供暖前供暖系统的'安全检查和调试。
2.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
3.供热管网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
4.锅炉及其附属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5.锅炉房及供热系统普查,供热设备设施维护,备件更新。
6.甲方提供的锅炉房和管网的各种技术资料和图纸的使用和保管.
第四条供暖费用的结算
1.自乙方委托经营管理之日起,乙方负责收取采暖费。网络接入费和采暖费的收取应作为乙方购买热力服务的经营管理费用。
2.入网费和采暖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的有关文件执行。
3.如政府调整采暖费收费标准,乙方应按调整后的价格收取采暖费。
第五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协议。如果合作不能继续,乙方应将设备设施的管理权转让给甲方.
第六条其它约定
l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双方应协商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达成新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协议仍然有效。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其他外部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学校委托管理经营合同 篇7
资产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管理人是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证券投资专业人员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
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释义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国债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第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账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_________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国债投资管理。
A.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C.债券:(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D.外汇:(币种)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深沪两市已上市和拟上市的国债品种。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
4.资产管理期限
(1)委托人将委托资产委托管理人管理的期限即资产管理期限,该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12个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5.账户管理
(1)在资产管理期限内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开立资产管理账户:
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账户和资金账户
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账户。
(3)管理人对(1)项所确定的账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
(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
(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