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临时教师聘用合同(通用31篇)
第十七条 乙方的申诉
乙方可就职务聘任,业绩考核和纪律处分等方面的问题,向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诉或投诉;申诉和投诉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必须充分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保密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的终止
如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则需提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按照本协议所有在校学生均已毕业或据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妥善安置以及处理好各种财务等事宜后,方可终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学校临时教师聘用合同 篇9
教 师 聘 用 合 同 书
甲方:育才托教辅导中心
乙方:
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下列协议:
第一条 甲方聘任乙方为育才托教辅导中心的教师,聘用期限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条 薪酬、福利待遇
(一)乙方薪酬由以下几项构成:
1、基本工资,1000元/月(至少带8名学生,由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日支付);
2、提成奖金,根据所开发生源数,按100元/人计算;
3、全勤奖100元/月(本月能正常完成教学任务);
4、工龄工资,工作每满半年,工资增加50元/月;5、其它奖金(见奖惩制度)。
(二)病事假按月工资的平均值扣除;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请假一次,请假两次及两次以上的,当月工资按10元/次扣除。
(三)甲方提供食宿。
(四)甲方不承担其它如医疗、养老、生育等方面的待遇。
第三条 工作要求和职责
(一)乙方根据甲方安排,负责辅导学生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力求达到提高成绩的目的,并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价值观教育;遵守托教中心的管理制度,对学生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禁止任何体罚和人格侮辱。
(二)乙方应管理好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作业、吃饭、午休、教室卫生等)。
(三)在教学过程中如遇难以应对的意外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
第四条 奖惩制度
(一)当月辅导工作无任何失误,奖励100元;每月失误指标=所带学生人数,超出一次罚款20元。
(二)工作成绩受家长、学校老师肯定,且有具体事例,奖励50元。
(三)学生考试(期中、期末)成绩有进步,按20元/人进行奖励。
(四)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五)因工作失误造成生源流失,按100元/人予以罚款。
第五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一)乙方工作期间应保守甲方业务秘密,不得向外界特别是同业竞争对手泄露内部资料和学生个人信息。
(二)乙方承诺不私自招揽与辅导中心工作相关联的业务,或者在竞争对手单位从事兼职;不私自将辅导班学生领回家中,或转入其他场所进行辅导;不利用从甲方所获取的客户资源另行开办托教机构,或于离职后2年内占用甲方市场从事同类业务。如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生源流失,甲方有权减扣乙方工资,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如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则按本条第(二)项执行。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因身体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终止或变更合同,但应提供相关证明;
3、其它个人原因。
乙方解除合同,非紧急情形(如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应提前30~60天通知甲方。待岗位交接完成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及各项财务事宜。若乙方擅自脱岗造成甲方损失,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