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临时教师聘用合同(通用31篇)
第四条 乙方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及坐班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四、工作报酬及福利待遇
第六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1200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及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及奖金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临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节假日工资全额发放。寒暑假乙方不享受工资。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满二年后可以享受寒暑假的生活补助。寒暑假的生活补助金?500?元/月。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续签合同的,甲方不支付该寒暑假的生活补助。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第九条 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第十条 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第十一条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拥有续约与否的决定权。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 甲方因办学模式、形式、结构、规模等情况发生变化,或经考核乙方不适合相应的工作岗位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以书面通知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第十七条 因行业特性,教师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三十日提出。否则扣除其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若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需赔偿乙方双倍工资作为补偿。若乙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须赔偿甲方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甲乙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劳动。
第十九条 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双方商议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在合同期满时乙方应办妥相关手续并交接好各项工作,乙方方能离校。
第二十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4、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5、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6、聘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受聘其他与甲方工作时间有冲突的工作,如违犯者视作违约行为,合同解除;
7、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七、其它事宜:
第二十二条 甲方若对乙方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劳动工作期限至少不低于培训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培训协议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但乙方可自由选择是否接受培训。若乙方违反本条款,除赔偿甲方培训乙方所有费用外,还要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工作期间首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如因失职、失误造成幼儿在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的30%,乙方承担70%。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本校外(如往返路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聘期被甲方解聘或经甲方允许主动辞职,此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
第二十六条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
乙 方 姓 名: 年___月___日
学校临时教师聘用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工作任务、职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工作。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________年。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签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不愿再续签聘用合同的,应在期满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三条劳动报酬
1、乙方工资依据学校工资方案发放,由甲方按月给付,其他待遇依据泰政办发(20)64号文件规定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学校教职工考核办法。
2、乙方享有寒暑假带薪(档案工资)休假权利(暑假为招生假,全体教职工都有招生任务),参与单位民主管理,获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保护等待遇。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法纪规章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时定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与公办教师同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单位规章制度及本人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4、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学校实际,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5、保护有关法律、法期舰.定的乙方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和管理。
2、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
3、接受并努力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目标,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同时在外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
4、对甲方教育教学中的重大决策,重要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合同期内在岗位所取得的团体科研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有关资料带离须经甲方许可。
5、有权以工会、职代会等合法形式参与学校管理。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定后,合同双方必须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时,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随时解除合同:
(1)伪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件和工作履历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违法乱纪和失职、渎职情况严重、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失的;
(4)触犯国家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的;
(5)未经学校同意,脱产学习或自费出国留学及定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