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查询技术服务协议(精选34篇)
(一)完成检测工作所需的放射诊疗设备出厂资料、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资料及历年检测结果,并保证其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完成乙方现场调查与检测所需的工作条件,并协助其完成。
其他: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检测工作涉及的基础资料及检测结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对基础资料及检测结果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其用于其它场合,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应将基础资料归还甲方。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元(人民币)*注。技术服务费用包含了乙方为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包括差旅费、成本、税金、管理费、利润及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 元,时间: 。
②分期支付: 元,时间:合同签订后两周内;
元,时间:检测报告提交且经甲方确认后一周内。
③其它方式:
(三)在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及其相应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①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交检测报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逾期每天赔偿合同额的0.5‰,逾期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额%的违约金;②若乙方造成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项目基础资料外泄,则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约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则按合同额的0.5‰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同意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后,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信息查询技术服务协议 篇7
数据机房通信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甲方数据机房通信传输及通信设备的一揽子技术服务,包括提供数据机房之间与线路通信有关的日常检测服务、维护服务、数据机房之间的线路连接服务,相关设备的定期检查、日常维护服务等。
1.2 甲方数据机房信息如下:
序号
数据机房/端口起点
数据机房/端口终点
备注
1
2
1.3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1.1条所及须维护的连接数据中心的序号 通信线路总长度为 公里,为 芯光纤线路;序号 通信线路总长度为 公里,为 芯光纤线路技术指标应符合G.652光纤标准。
第二条服务期限
2.1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双方自服务期限届满前30日内,除非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约,则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协议内容保持不变。
第三条技术服务费用
3.1 技术服务费用
3.1.1 技术服务费用
(1)每月应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合计人民币 元。技术服务费用包括项目设施配备、一次性费用等其他费用。如双方无另行约定,则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其他费用。
(2)双方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通信技术服务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价款结算以双方签字或盖章的补充协议为准。
3.1.2 计算方式
(1)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合计人民币 元。每月技术服务费用=(实际接受服务天数/当月天数)×月服务费。
(2)每月技术服务费用,即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在一个计费周期内(每月一日至当月三十日或三十一日)的费用。
3.2 付款方式
3.2.1 经甲方按国家标准测试验收合格且双方书面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月技术服务费用。
3.2.2 除第一期外,甲方应在次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技术服务费用。
3.3 指定收款账号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3.4 发票
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延后付款。
发票项目为:
开票信息如下:
户名:
纳税人识别号(税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地址及电话:
第四条服务细则
4.1 安装: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需在甲方所辖区域内进行工作时,甲方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乙方的工作予以配合。
4.2 维护
4.2.1 线路中断
线路中断指经双方确认的线路故障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线路中断。中断开始时间自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线路中断时间起算,中断停止时间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乙方线路测试恢复时间为准。
4.2.2 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线路及相关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日常维护、修缮及保养,加强值班和监测,保证线路不中断。
(1)乙方的售后服务方式以及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为: ,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面的业务咨询及本合同相关的技术支持。
(2)如线路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 小时内完成修复。
(3)阻断恢复后,双方维护人员应对线路进行测试、确认,各自做好记录存档(中断起止时间、地点、原因、处理经过、双方处理人员签字确认等)。
4.2.3 甲方如发现线路、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向乙方报障。如果由于甲方怠于通知乙方及时排除故障,对扩大的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第五条承诺与保证
5.1 甲方运营业务或传输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2 乙方保证具备 资质,如不具备以上资质,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5.3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线路满足下列标准:线路中断次数每年不超过5次,每次阻断历时不超过180分钟。不可抗力及乙方的正常割接(指乙方不中断甲方业务的单方向割接,每次割接历时不超过1小时,并且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造成的中断不计入指标。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甲方方应按时支付月服务费,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2 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并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的使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终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须赔偿乙方的损失。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6.3 甲方须妥善使用乙方提供的相关线路、设备,由于甲方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线路或设备损坏、丢失的(正常、合理的损耗除外),由甲方负责支付修复、恢复费用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6.4 如甲方被通信管理部门处以暂时关闭网站或关闭网站处罚的,乙方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乙方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