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修理项目代理合同(通用31篇)
3、甲方签订本合同的5个工作日内交纳代理年费伍拾万到乙方指定帐号,做为本合同的履约和区域市场的独代保证,否则本合同无效。
4、代理年费退回:本合同终止后,甲方结清所有货款后乙方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退回甲方。
5、甲方在代理乙方产品时,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促俏与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来自于区域外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甲方都应将其转交给其它区域代理商,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系列产品的技术信息及最新报价。
2、甲方对乙方的价格及销售政策有保密及维护的义务。
3、甲方应主动向用户提供完善及有效的售后服务,并定期向用户进行售后的电话查询。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产品经销计划,反馈产品的市场状况,以便乙方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并调整市场策略。
5、甲方在经营活动中有责任维护乙方公司的渠道体系、价格体系以及市场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于乙方或乙方其他合作伙伴的利益,以及所代理产品形象的行为。若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将向其他合作伙伴公开公布甲方违约行为,并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6、甲方有义务对代理区域内的分销商和最终用户进行产品技术培训。
7、除乙方明确要求,甲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产品包装、序列号、产品标识、
8、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商号。若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不再续约,甲方不能再对外宣称自己为乙方的代理商。任何未经乙方许可的宣传和署名,将被视为恶意的商业行为。
9、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代理身份转让于他人。
10、甲方保证不将所代理产品销售至代理区域以外,如有上述事实发生,甲方需对其他区域代理商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1、甲方需在授权区域内完成不低于51%的.市场占有率;如在签约后较长时间内甲方代理业绩无法达标,乙方有权收回本合同的总代资格终止本合同;甲方不再享受总代理政策,乙方收回原交给甲方代维客户,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干涉。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代理产品的供货。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和更新所代理产品的价格体系清单。
3、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及服务培训,并尽力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解答有关产品功能。性能相关的问题。
4、乙方提供代理产品的维修服务。
5、乙方对甲方的销售情况及时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其业务销售情况来评估代理商授权资格。
6、乙方保证甲方为本合同确定的授权区域内的唯一代理商。
7、若在代理期内发生其他省份授权代理商跨区销售的事实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乙方会要求其他区域代理商对甲方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乙方会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
六、货款结算
甲方订购产品货款从代理年费中冲减,代理年费用完时,须按约定进行补充。
七、价格管理和约定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为总经销价,该价格为交货价,从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的运费由甲方支付(具体细则以订货合同为准)。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变化随时调整部分产品总经销价,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市场秩序的管理
1、乙方保护甲方正式代理商情况下签约其他省份的总代理权。
2、本独家经营权仅限所签约指定产品的独家经营权,非签约产品的市场销售和开发不受本合同约束。
九、订单、发货、质检、换货的规定
1、乙方受理甲方订单的依据为甲方指定有效业务接口人的签名传真经确认后乙方予以下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下单。
2、在要求现款提货情况下,乙方严格执行现款发货原则,否则乙方拒绝发货,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确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可在收到货物的三天时间内,书面要求乙方换货,乙方查实后应予以换货,并承担相应的运费;过期乙方概不受理甲方的换货申请。
十、售后服务规定
1、甲方支付的代理年费中,预留1/10作为售后周转配件保证金。该保证金不作为预付货款,不可以进行货款充抵。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周转部件、设备应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借货合同的条款进行约束。并且及时将问题部件及设备如数返回乙方。
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退回乙方所有配件,经乙方确认无误,无损。该保证金退回甲方。否则,乙方按照相关部件成本价格予以扣除。
4、乙方为售出的产品进行一个自然年内的免费保修(产品保修期以乙方出厂日期为准),过保产品按国家三包法相关约定进行维修。
十一、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具体事项和对方的商业秘密,否则对方均有权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如一方出现严重违约或确实不能完成本合同义务,对方有权提前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地定于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
4、乙方为了业务发展所出台的涉及本合同中的合理的管理规定、政策等一经宣布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修缮修理项目代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进行项目融资与理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金额、成本、用途、资金期限
融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美金),分_________批执行。
融资成本:综合融资成本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含甲方的佣金)。
融资用途:_________。
资金期限:_________。
约定佣金:资金总额的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协助乙方财务状况,针对性地对其财务形象加以修正和改善,以便于取得银行授信;
2.负责对乙方的存量资产进行整合,选择出可被银行易于接受的资产条件;
3.整理乙方现有的订单,并与有关潜在的客户达成合作意向,以作为向银行申请授信的附加筹码;
4.最终确定项目主体,明确融资的用途,形成项目计划书,正式填报银行的授信申请表;
5.代表乙方向银行呈交授信申请表,附带项目计划书、财务报表等必须的文件;
6.协助乙方办理经银行认可的资产条件及订单担保手续,作为乙方融资到期向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经济保证;
7.申请手续通过银行审核后,取得银行对乙方对外开立备用信用证的整体授信;
8.协助乙方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项目融资审批、境外金融机构借款登记以及收结汇备案;
9.取得银行的授信后,请求银行先对外发出预开证通知书,并请接证行给予回复确认;
10.在银行授信范围内,向银行申请对甲方指定的银行开立不可撤消的、到期保兑的、定期为1年的备用信用证。
11.负责选择具有离岸业务并在中国境内开设分行的外资银行作为接证行;
12.负责与接证行确定贴现利率以及银行手续费,以及贴现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比例,代表乙方与接证行签订借款协议书;
13.根据甲方自身累计的信用额度,在接证行办理贴现授信额度,以接受开证行开出的备用信用证;
14.自信用证开出之日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照已经确定的贴现利率及银行费用,接证行扣除相关费用,并按开证人指示支付给甲方融资佣金后,将信用证项下所贴现的款项电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15.在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协助乙方向接证行办理偿还所融资的款项手续,并负责办理外汇管理局的结汇核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