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独家代理合同(通用33篇)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独家代理合同 篇20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按如下条款向乙方销售产品:
一、产品: 具体介绍。
二、品质标准: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同质量的样品米两份,双方确认质量一致后签字封存,双方各执一份样品,甲方凭样交货。
三、 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1.在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
2.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代办发运,运费由 方承担,发货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与货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3.包装形式:编织袋:_______公斤袋;周转箱:_______公斤箱;礼盒:_______公斤套(未发生的可删去),甲方提供,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及收货人:
五、交货时间: 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七个工作日内发货。
六、运输方式: 铁路汽运(未发生可删去)由甲方负责。货物发出后24小时之内,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发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车号、包装件数、发运数量、到货地、到货时间)。
七、验收方法: 甲乙双方需派员到交货地交接货物,按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进行验收;乙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可在货物里抽样,与封存样品米一同提交至货物所在地的质量监 督部门或双方认可的
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复检(检验费用乙方承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未派员到场验收的,视为甲方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八、风险负担: 自货交
第一承运人时起,货物毁损、灭失、短斤、污损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以逾期付款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发货的,以逾期发货部分对应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发货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按照逾期发货部分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逾期付款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逾期发货除外。
3.如存在其他违约事项,违约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实际损失。
4.如本条所规定之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支付赔偿金。
5.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十、纠纷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十
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 十
三、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 方: 联 系人: 联 系 人: 签字: 签 字
销售独家代理合同 篇21
产品独家代理合同
第一条 约因
制造商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简称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
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新产品:__________
第二条 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定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对用户的财务责任
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贷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用户的意见、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七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_____。
第八条 保证不竞争
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5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九条保密
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条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代理人应观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二条 代理人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向代理人不断提供信息
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销售独家代理合同 篇22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议项:
一、甲方在___________省(市)境内为乙方指定的产品销售独家代理商,乙方给甲方颁发《产品独家代理证书》。
二、乙方产品在甲方区域的销售权完全归甲方独有,任何单位、团体、个人均不得侵权。
三、甲方所在区域的产品有特殊的识别号码,其它区域不得与甲方区域相冲突,否则被视为串货,乙方将全力配合甲方调查并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收回产品代理经销权并追究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乙方通过会展、宣传等方式所收集到的客户信息,凡是属于甲方所辖区域的,乙方将无条件全部转让由甲方负责联络洽谈,有需要乙方配合的,合理条件下,乙方将全力配合甲方工作。
五、甲方如需乙方配合产品知识、特点、优势等方面之培训,要求乙方派人到达甲方公司的,甲方应承担乙方选派人员的单程机(车)票和培训期间食宿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