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服务合同(通用27篇)
第二十条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双方约定下列条件所致的损害,可作为对乙方的免责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小区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效力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二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开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2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接管(通过与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位于 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分公司的名誉负责人和贰名工作人员(需持有“物业管理人员上岗证”)由甲方推荐、乙方确认。分公司的实际负责人由乙方推荐、甲方确认。分公司的其它工作人员由乙方推荐、甲方确认。
三、从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正式接管本合同所涉小区的物业服务之日起,乙方每年总计向甲方缴纳管理费计人民币 元整(¥: 元)。每年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为正式接管本合同所涉小区物业的管理之日起第6个月的最后一天前;第二次为第一次结算后的第6个月的最后一天前。
四、甲方派人在 市办理分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和资质备案等有关合法经营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据实报销。
五、合同生效期间,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实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原则。分公司的财务人员由甲方指派,分公司的财务汇总按照国家《公司法》的规定执行。在经营中,因发生税费、物业服务纠纷、劳务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同时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报告甲方,甲方可在乙方的请求下协助处理纠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重要约定:
(1)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将物业服务项目擅自转让或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办理。
(2)乙方必须牢固树立“服务第一、业主至上”的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甲方制定的企业管理制度。
(3)乙方所聘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和考核。乙方必须以甲方分公司的名义与聘请的所有人员签订有效合法的劳动合同,其员工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因乙方管理失误而引起甲方企业信誉、财产的损失,乙方应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4)本合同仅限于 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如乙方以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开辟了新的项目必须另外签订合同。
七、为使企业健康发展,树立润德物业公司品牌形象,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合理建议,给双方创造理想的经营环境,达到共兴共荣。
八、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的争议纠纷要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调解。因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有效期与甲方同本合同所涉及小区业委会签订的合同期限一致。
十、本合同共贰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并经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 (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区(市、县)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号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位于 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 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