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广告牌位出租合同(精选33篇)
十一、乙方负责本合同招牌(广告)的施工安全和日常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事先向甲方申请变更招牌(广告)图片,并对招牌(广告)位置内外的任何部分进行结构性变更,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二、乙方在租赁期内租赁的`招牌(广告)上的招牌(广告)发生安全事故(包括施工、安装、未发布招牌(广告)图片和已发布招牌(广告)图片),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方直接原因造成招牌(广告牌)损坏,甲方应予以赔偿。
十三.乙方在发布过程中应保证招牌(广告)的完整性和美观性。如果招牌(广告)位置和招牌(广告)图片损坏或不完整,以及招牌(广告)盒内的灯管因非甲方原因损坏,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修复和处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必须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发布内容和形式合法的招牌(广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发布的招牌(广告)内容或形式引起的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五、如乙方需要甲方为招牌(广告)供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路线、材料、材料等说明。,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连接。
十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广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做好环境卫生、治安和消防工作。
十七、当招牌(广告)因租赁期满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发布时,乙方必须将招牌(广告)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将自行追偿,并向乙方追偿违约责任,一切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合同总租金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租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招牌(广告)上的所有材料和设施均由甲方处理..
3.若乙方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则每违约一天,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九.不可抗力及处理
1.如因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执行。
2.如乙方因第三方(不含政府和司法机关)原因未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乙方自行恢复发布招牌(广告),甲方予以相应协助,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暂停期租金。
3.如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甲方应在乙方未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期间退还或免收租金,并顺延或终止合同。
二十、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愿意继续租赁经营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一.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恢复招牌(广告)原状,甲方核对无误后无息退还押金给乙方。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小区广告牌位出租合同 篇32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租用乙方广告立柱南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位坐落地点: 立柱广告牌南侧一面。
二、广告位尺寸: 米× 米。
三、广告位租用期限及费用广告位租用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租赁费 元,计 元整。
四、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应付广告位租赁费的.全额,逾期付款,乙方有权拆除画面。
五、甲方负责喷绘画面及安装,如发现问题与乙方无关。
六、甲乙双方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规签订本合同。
七、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发布广告的全部证件、内容和图片,不准有虚假。
八、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纳广告位租赁费,逾期付款应按广告费的总值赔偿乙方5%按日计算。
九、合同生效后,甲方需要改换或停止发布,应在制作前五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小区广告牌位出租合同 篇33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品牌产品宣传册的设计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项目和内容
1、设计项目: 单页(4张)
2、设计内容:平面设计、完稿制作、产品拍摄、场景制作、菲林打样。
3、宣传册的样本提供
二、设计要求
1、宣传册的设计规格 ,设计样稿 页,以供甲方选择定稿。
2、按照甲方提供产品的风格进行设计
三、材料的提供
设计、样本的材料由乙方承担,费用已结算在甲方支付的设计报酬中。
四、交货日期、地点
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及样本的交付按以下进度进行,但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交货地点在甲方所在地。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或履行合同不能。执行环节的进度控制参见附件(作业进度控制表)。
五、验收办法
以甲方认可签字的样稿为准。
六、报价、报酬及结算方式、付款期限
1、乙方对设计内容的报价如下,此报价已含设计材料费用。
(1)设计
(2)样砖的拍摄及较色
(3)整理
(4)效果图制作
(5)出菲林、打样
甲乙双方原则上同意按上列报价结算,本合同项下总报酬暂为 元,实际金额按最终确认稿页数进行结算,此页数需经甲方承办人书面认可。
2、甲方在收到乙方所交付的设计成果和样本后90天内一次性付款。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复制,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重复使用。
2、设计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享有,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利用。
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和修改,并准时交付设计成果。
4、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便利。
6、乙方所交付的设计成果不符合甲方的委托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或限期让乙方予以整改。
八、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付款的,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设计成果的,应向甲方承担设计总价3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 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向甲方承担设计总价10%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