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主机租用合同(样式二)(通用31篇)
2.乙方违反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给甲方及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及甲方客户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欠的应付服务费用、甲方系统的损坏、甲方客户的索赔及甲方客户网站因此所受的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视情况按本合同规定关闭乙方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每逾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应付价款_________%的滞纳金。
九、免责条款
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甲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乙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一般会每两个星期作一次数据备份,若乙方的数据更新较快(如包含论坛、留言板、在线系统等)且数据较为重要者,建议乙方按照自己的备份周期定期将数据备份到本地计算机。若在免责条款第一条的情况下发生乙方数据丢失者,我们只能尽最大努力恢复备份数据,但不作绝对保证。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4.在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乙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甲方对通过乙方间接接受甲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十、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双方决定交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条例和计算机行业惯例。
十一、附则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电子文本形式的虚拟主机租用协议如同双方书面签署的协议一样,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