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咨询服务协议(通用32篇)
9.本合同(包括纳入本合同的附件A)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合同标的之完整合同,并取代此前双方之间关于本合同标的之
双方于下列日期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
代表:代表:
XYZ公司ABC公司
日期:二○○二年月日日期:二○○二年月日
项目咨询服务协议 篇26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意图从乙方处得到完成贵阳中心货运站场搬迁、专业市场、新增出租车及农村客运市场项目的专业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调研、市场分析、商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常年投资分析、财务顾问等,且乙方已向委托方表明其拥有进行这项服务所要求的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定义
除协议中另有说明外,本合同的下列术语一律具有以下含
义:
“甲方”指贵阳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指贵阳博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合同”指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签订的合同;
“外国货币”指任何非人民币的货币;
“服务”指咨询方根据合同条款为完成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2.合同的适用法律
本合同及其条款的含义、解释以及合同双方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3.执行合同的地点咨询服务将在中国进行。
4.税收
与本咨询业务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下所征收的赋税由咨询方承担。
5.合同的生效、完成、修改和终止
本合同在签署之日起生效。如果本合同在签署后60天内不能生效,签约方的任意一方都有权宣布合同无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任何一方都无权向对方就此提出索赔。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开始实施咨询服务,并在20_年12月30日内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延长时间,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但是合同的终止不能解除双方之间未决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在合同期满时自动失效。从合同签署之日算起,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如需变更、终止、延长合同期限,应当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6.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专业咨询机构承认的技术、惯例和咨询标准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乙方在与第三方的交往中应始终维护和支持委托方的合法利益;
乙方履行咨询服务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并尊重当地的有关风俗;
乙方在履行与本合同或服务有关的服务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甲方检查,并得到甲方认可。乙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乙方按约定内容向委托方提交的所有书面/电子材料(包括有效问卷原件、调查统计报告等)知识产权、物权归委托方唯一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咨询服务,乙方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公示;
乙方不得与受访商户串通、协商,作出有失访谈信息客观、真实的行为。
7.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清楚表达咨询项目,不得随意变更;
甲方不得随意要求改变总报酬,除非双方另有商定;
甲方应负担咨询方为调查委托方意图产生的相关费用。经甲方主要领导同意,可预支费用。
甲方应向咨询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8.验收
乙方完成阶段性工作后向甲方交付阶段工作成果。成果的提交形式为书面文件和有效的电子文件,其中书面文件的提交数量为一式二份。咨询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咨询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9.咨询费用支付
本次项目咨询的咨询费为人民币100,000(拾万元整)元,由甲方自咨询业务完成之日起 5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乙方开户行:商行瑞南支行
户名:贵阳博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_0003525
10.公正和信用
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11.争议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员所作的仲裁裁决应为双方当事人作为终局裁决接受,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当事人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合同,特此为证。
12、其他
双方如要开展其他合作项目需另行协商并签订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咨询服务协议 篇27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乙方充分利用自身在高科技咨询领域的背景、渠道、资源及专业能力,为甲方项目申报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条 合作事项
乙方协助甲方申报“ ”项目,为甲方提供专家咨询、协助甲方开展申报材料编制和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充分的信任,委派专人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并为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申报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甲方应当在乙方协助下,按照相关模板要求和范本格式编制申报材料。
(4)甲方做出与本合同合作事项有关的决定时,应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和交流,并达成书面协议。
(5)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发挥其行业咨询经验和专家资源优势,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应当指导并协助甲方整合资源,完成申报前准备工作。
(3)乙方应当针对项目的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协助甲方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及项目申报咨询指导等工作。
(4)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开展项目申报的递交、立项、请款、验收等相关工作。
(5)乙方应当适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协调项目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前期咨询服务费
本合同中前期咨询服务费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此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2.后期咨询服务费
如甲方项目申报成功,甲方还应当向乙方支付后期咨询服务费。
(2)乙方享受项目批准立项后的权益不受本合同有效期限、合同解除、合同终止的影响,甲方必须继续履行支付乙方后期咨询服务费。
(3)甲方需从自有资金中支付乙方所有咨询服务费。如延迟支付,按日5‰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承诺,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解除。
第五条 汇款方式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第六条 协议的履行与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