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咨询服务协议书(精选35篇)
⑵参加关于项目的有关会议及讨论;
⑶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类报告及建议书。
备注:以上服务工作所提交的成果应根据该项目开发节奏、强度,视阶段性不同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支撑项目的顺利推进。
6、顾问咨询服务工作要求:
⑴乙方应对顾问咨询工作持有专业服务态度,对各提案或方案提出专业可行参考意见,发挥为甲方项目稳定良性运作的参谋支持作用;
⑵乙方提出的专业建议需附带以下内容以供甲方对乙方提出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①该建议相关的规划知识及政策法规支持;
②该建议在规划报批通过的经验或技巧;
③该建议在市场或同行业可借鉴的先进范例、经验或新信息支持。 ⑶乙方需准时参加甲方通知的各类会议;
⑷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间规定准时提交各类书面报告及建议书。
四、 服务目标
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进行全程顾问咨询,为甲方该项目在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风险规避、项目形象建立、后续发展、企业品牌建设等方面起到参谋、顾问作用,使本项目实现甲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发展。
五 、服务费用
1、在本合同范围内,本项目全程顾问咨询服务费共计:人民币x万元整(¥x元),该费用包括乙方人员的各种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2、双方约定,如因以下情况出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由甲方指定的,非广西本省范围内的专项考察的出差费用。
2)乙方在顾问咨询作业过程中,应甲方要求派出人员赴非本项目所在城市与外协机构沟通的出差费用。
六 付款方式
1、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用以分阶段方式支付,具体分期如下:
⑴在双方签定合同后X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预付款:人民币x万元整(¥x元)。
⑵甲方本项目完成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x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第二笔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⑶甲方本项目完成每期项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设计后,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十五天内,甲方每期支付乙方该期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人民币x万元整(¥x元)/每期。
⑷其余款项在甲方完成该项目全部建筑方案设计后,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半年内逐步支付完成。
3、上述各阶段付款均以转帐或现金形式支付。
银行资料如下: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七 合同终止
1、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甲方责任非正常终止,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进度情况给予乙方相应
2、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乙方责任非正常终止,乙方根据项目的实际工作进度情况给予甲方相应补偿。
3、如经甲方评估乙方的工作确未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或完成情况未能推动本项目进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不需再支付未付余款。
八 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或争议均应根据现行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书如需增订或删除,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协商并同意后签订补充合同。
3、其它未尽事宜另以补充协议(合同条件)为准。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咨询服务协议书 篇33
甲 方:
乙 方:
本协议就甲方在乙方设立全面技术资源管理相关服务内容,本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原则,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发挥乙方的专业优势,为甲方提供顾问、咨询等专业服务,力争帮助甲方申报成功。申报内容见《20x年度申报项目诊断表》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材料,协助乙方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
2、甲方根据乙方的咨询意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申报材料;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和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费;
5、甲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要求,提供资料等,如甲方更换项目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6、由于乙方不掌握甲方的专有技术,根据乙方的咨询意见,甲方必须认真研读政策文件或申报指南,以确认是符合政策要求。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积极撰写申报材料,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到政府指定部门,必要时需甲方配合完成;
2、乙方应尽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维护甲方利益;
3、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询问,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并按甲方要求随时告知工作进度;
4、乙方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内容,不得申办理单位主管部门外的第三方透露;
5、乙方的项目联系人与甲方项目联系人就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相互联系,如乙方更换项目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
1、资助类项目:项目申报成功,在主管单位的网站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每个项目10000元的材料编制费;每个项目申报成功获得第一笔资助款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同意从自有资金支付给乙方政府资助总额的18%项目咨询服务费。
2、资质类项目:通过主管单位公示后甲方同意付给乙方10000元项目咨询服务费。乙方收款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申报服务费总额的正式发票。
3、免税类的项目:通过主管单位公示后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所减税额的18%作为项目咨询服务费。乙方收款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申报服务费总额的正式发票。
4、《高新企业认定》:取得20x年度审计及专项审计后即支付审计报告费用10000元;高新企业认定通过主管单位公示后甲方同意支付乙方8800元的项目咨询服务费。乙方收款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申报服务费总额的正式发票。
5、当年申报项目未过,次年继续提供服务,申报成功后按第四条的第1、2、3、4、5点执行。
以上费用不包括第三方出具的材料费
第五条、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根据服务内容需要,双方的文件往来必须使用本合同中约定的传真号码、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传递,传递后应马上告知对方项目联系人签收。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方若无确认回函,可视为对方签收和对所提及的事项已确认,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自行承担。如一方需要变更传真号码、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的,必须书面告知另一方。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宣告解除:
1、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咨询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道德规范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双方确定,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宣告终止:
1、本合同执行完成;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自愿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自己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补充本合同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即可签订书面变更、补充合同,该合同将成为正式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