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顾问咨询合同(精选3篇)
第九条:保密义务
9.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的5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本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继续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顾问咨询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部分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以延迟部分顾问咨询费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计算。
10.2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提交有关成果,则应按顾问咨询费总额为基数,按延迟时间每日以万分之四计收罚金,从顾问咨询费余款中扣除。
10.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之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11.2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11.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2.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12.2甲方如与乙方就乙方提供的上述第七条所载明的报告成果达不成共识,经过乙方修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初稿或报告正稿之日起计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并送达乙方,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合同;如在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则视为接受。
12.3乙方如欲终止合同,需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3.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13.2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问题,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3.3在发生任何争议和在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了所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以专人亲自向收件方送递,或以传真、挂号邮件、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本合同封面载明的对方地址或传真。
14.2任何一方的接收地址或电话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14.3在本条前两款规限下,在无证据证明通知或其他通讯已经收妥时,该通知或其它通讯应在下述情况下视为正式送达:
14.3.1以专人送交,以抵达本条第1款、第2款注明的地址或乙方项目代表签收为准;
14.3.2以传真发出,发件人收到发件确认书时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受中国内地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管辖(不含港澳台地区)。
第十六条:附件
本合同的下列附件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1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报告内容。
16.2附件二:乙方专案团队成员简介
第十七条:合同转让
17.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7.2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委托方单位变更,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须向受让方说明顾问咨询合同,并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18.3合同正本一份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顾问咨询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地块项目”(暂定名称)规划设计顾问咨询服务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该项目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的顾问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密切配合,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一、______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___亩;
二、______服务边界: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甲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给予专业顾问咨询的支持,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对本项目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全程顾问咨询:
⑴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定位提出专业意见;
⑵对项目规划设计的总体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⑶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功能分布及空间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⑷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户型配比提出专业意见;
⑸对项目规划设计的配套设施规划的合理、完整性提出专业意见;
⑹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建筑风格提出专业意见;
⑺对项目规划设计的住宅及商业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⑻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园林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⑼对项目规划设计的路网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⑽对项目规划设计的目前及未来市场风险规避、后续项目发展提出专业意见;
2、项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设计全程顾问咨询服务:
⑴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提出专业意见;
⑵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建筑形式、建筑单体外立面的造型、色彩组合、使用材质等提出专业意见;
⑶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户型配比及户型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⑷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商业规划细化提出专业意见;
⑸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环境景观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⑹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路网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⑺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安防消防布置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⑻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交通消防分布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3、项目成本控制:
根据本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的内容,从该项目区域发展和项目营销策略角度,结合品质要求,提出对项目成本控制的专业意见。
4、项目形象和企业品牌建设:
通过该项目规划的后续发展及甲方企业发展对土地的规划需求,编制并提交:
⑴项目形象品牌建设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⑵甲方以此项目为契机的企业品牌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5、其它方面:
⑴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针对性考察学习;
⑵参加关于项目的有关会议及讨论;
⑶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类报告及建议书。
备注:以上服务工作所提交的成果应根据该项目开发节奏、强度,视阶段性不同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支撑项目的顺利推进。
6、顾问咨询服务工作要求:
⑴乙方应对顾问咨询工作持有专业服务态度,对各提案或方案提出专业可行参考意见,发挥为甲方项目稳定良性运作的参谋支持作用;
⑵乙方提出的专业建议需附带以下内容以供甲方对乙方提出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①该建议相关的规划知识及政策法规支持;
②该建议在规划报批通过的经验或技巧;
③该建议在市场或同行业可借鉴的先进范例、经验或新信息支持。
⑶乙方需准时参加甲方通知的各类会议;
⑷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间规定准时提交各类书面报告及建议书。
___四、服务目标
___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进行全程顾问咨询,为甲方该项目在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风险规避、项目形象建立、后续发展、企业品牌建设等方面起到参谋、顾问作用,使本项目实现甲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