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项目承包合作合同(精选30篇)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_项目的开发。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内容
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待开发的的基本要求,并签定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该模块的《详细开发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一。(若在开发过程中甲方的开发需求有改变,则涉及合同的相关文件及费用由双方协商相应改变,合同的执行时间也作相应改变)。
第二条: 开发费用
甲、乙双方认定本合同开发费用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如果乙方在研发中,超过预计是研发费用,在双方协定下解决。
第三条: 项目的承接、开发及验收
(1)承接
甲乙双方经确定签定此合同之后,即正式承接该项目。 年 月 日为甲方起始计时日。
(2)开发时间
乙方在甲方计划的时间内自由安排工作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开发工作。。
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应在合同约定完工日期前的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和书面文字)向甲方提出延期的理由和申请延期的具体时间,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以甲方批准的时间为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合作开发时间总长的一倍。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的延期申请,则完工时间不予延长。
(3)开发标准
乙方必需以提供 ,让甲方进行验收工作。
乙方保证 模块的功能符合 的要求。
(4)验收
1.验收标准为:
a. 程序正常运行;
b. 方案中提到的功能全部实现;
c. 项目按时完成;
d. 文档和源代码齐全
2. 验收时间期限为 天时间。
3.乙方提交项目的方式:
4.模块的最终验收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出具最终验收报告和评分,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验收阶段完成的证明。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 提供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资料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正确性。
3. 及时支付费用,保证项目的开发费用及时到位。
4. 及时支付在项目研发中所用到的器件、设备、测试费用。
5. 本合同的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并定期向甲方提交项目阶段开发进度报告。。
2. 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及时完成系统的开发,同时保证项目质量。
3. 协助甲方完成所开发系统的实施、培训以及维护,并进行一个月的维护。
4. 开发完毕,乙方应将系统的文档、源代码移交给甲方,不得将其应用在其他企业。
5. 不得将甲方开发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条: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 ,则甲方向乙方开发总费用的30%。
2. 项目验收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合同款。
第七条:维护
1. 乙方应通过电话、email、现场服务等方式协助甲方的系统维护,乙方有义务及时响应和认真服务,努力确保甲方所委托开发系统的正常使用;
2. 甲方需要改动或需要委托乙方进行二次开发,甲方应同乙方另订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另收开发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应及时提醒违约方,若违约方仍然违反本合约,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 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 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十二、其它
1. 项目开发的技术方案和要求,在附件中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要求文件、测试标准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2.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后,拟定出补充文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补充文件同样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甲方:(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地址:
洗煤项目承包合作合同 篇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此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业主: (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二、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三、工程技术标准
1、路基宽度6米;基层采用16厘米石灰碎石,宽度5米;C30砼路面面层宽度为4米,厚度为18厘米;包培路肩每边1m。工程数量、单价及金额合同段长度为 米 ( 基层 平方米;面层 平方米)合同总价: 元(大写 )(包含包培路肩)。
五、合同形式
1、该工程采用单价和总金额承包合同,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单价及总金额。工程结算时,以实际量验的工程量为准。在合同执行期间,工程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资金超支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乙方签定合同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否则取消施工资格。
六、工期
工期为30天。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初验合格之日止。每延期一天时间罚款1000元。若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七、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100%合格率。
八、质量缺陷责任期
质量缺陷责任期从竣工初验合格之日起,时限为1年,1年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缺陷,乙方必须按技术规范的要求修复完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履行此项协议,甲方有权责成第三方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安全生产
乙方应加强生产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路段警告、警示标志设置齐全,由于管理不善或职工的过失或第三者原因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民事纠纷由乙方责任协调解决。
十、施工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路线组织施工,不得随意改变,乙方必须严格地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各项技术指标必须达到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砼拌合机必须采用强制式拌合机,模板必须全部采用钢模板,模板高度与砼板同厚,严格控制水灰比,掌握好切缝时间,及时切缝、灌缝,断板现象不能超过规范标准要求,拆模一定按时间要求进行,砼养生一律用草袋覆盖等。工程建筑材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PO)石子规格采用1-2、1-3两种规格;砂采用水洗中粗砂。
十一、施工进度
乙方要在签定合同之日起3天内向甲方递交各自工地负责人、质量自检负责人、实验仪器、机械设备、施工组织设计,无工程技术人员的不得施工。乙方必须精心组织、科学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
十二、工程试验
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提报砼配合比试验、各种原材料实验(水泥、砂子、碎石等)否则不予开工。工程施工中试块必须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做,按时间要求做试压,试压时监理人员必须在场,否则判工程不合格,不予拨付工程款。
十三、质量检验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要建立完整的质量自检系统,及时进行工程质量的自检,做好各工序原始施工记录。每完成一道工序将自检报告书报监理人员复验,凡没有自检验收报告者,监理不予组织验收。每道工序经监理组织验收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否则视为无效工程,不予认可。
2、工程建筑材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所用原材料必须经监理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进行抽样试验。对不合格材料,监理有权停止使用,并要求乙方对使用的不合格的材料清除及返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听监理人员管理及停返工指令继续施工,责任由乙方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耽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