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妻婚前财产的协议(精选31篇)
四、甲乙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其独立承担,甲或乙婚后一方对外所负的未经对方同意的债务,以甲或乙一方的财产清偿,与对方无关。
五、甲乙双方婚后的其他财产为共同财产,其收益为共同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各自婚前的房产及婚后所继承或受赠与所得的房产产生的收益(不含增值)为共同财产。
六、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七、其他。
1.本协议约定未尽之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一式,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可办理公证,公证费用由承担,并增加协议一份,送交公证机关,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立协议人:
年月日
参考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新婚夫妻婚前财产的协议 篇7
婚前财产协议书(范本)
立约人:
甲方(男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乙方(女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兹因立约人[男方姓名]和[女方姓名]情投意合,拟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缔结良缘,本着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姻财产纠纷,达成如下约定:
1. 婚前财产
双方兹确定并认同甲方与乙方各自的婚前财产如下:
1.1. 甲方的婚前财产
1.1.1. 住房:[地址]及按揭情况
1.1.2. 存款及有价证券:
1.1.3. 车辆:
1.1.4. 其他甲方的婚前财产:
1.2. 乙方的婚前财产
1.2.1. 住房:[地址]及按揭情况
1.2.2. 存款及有价证券:
1.2.3. 车辆:
1.2.4. 其他乙方的婚前财产:
1.3. 双方协商一致并同意,前述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权利归属如下:
1.3.1. 以下财产在婚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列明]
1.3.2. 除前述1.3.1款约定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前财产外,其余未予约定的各自婚前财产,仍为各自所有,为个人财产。。
1.3.3. 基于个人财产产生的孳息和收益归财产所有人。因个人财产的保管、维护、行使权利产生的费用及因基于个人财产产生的债务,由其个人承担,从个人财产中支付。
2. 婚后财产及所得
2.1. 双方协商一致并同意,双方婚后的所得,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均按照以下第____款执行: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3. 婚前财产协议之于第三人的效力
3.1. 除非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均有义务在发生金额超过人民币______万元(含)之个人债务、或对同一债权人发生多次且总额超过人民币______万元(含)之个人债务时,将本婚前财产协议之相关内容向债权人予以预先披露,并须将此载明于相应的债务协议/合同之中。
3.2. 如一方违反3.1款之约定,致使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另一方的个人财产用于偿付前述3.1款之债务的,则实际负有债务的一方应以其个人财产弥补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个人财产之损失;同时,还应当按照所负债务的50%加付违约赔偿金。
4. 其他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且于双方婚姻登记之日起生效。
4.2. 本协议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4.3. 本协议之相关内容及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议生效后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调整或补充约定,但应以书面方式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方为有效。
4.4.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正文完)
立约人签署:
男方: 女方: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婚夫妻婚前财产的协议 篇8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经多年相识相恋,并打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也为明确婚前及婚后双方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债权债务承担以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联的事务,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在此郑重声明,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双方均已知晓并明确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签署本协议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或者压力。本协议是双方基于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双方的自由意志对双方的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等事宜所作出的约定。
截止到本协议签订时止,甲方名下的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注明: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结婚前,甲方增加的婚前财产将以补充清单形式列明,作为本协议的附加条款):
1、不动产名称:
2、动产:
3、公司股份:
4、股票基金:
5、银行存款:
6、其他财产:
截止到本协议签订时止,乙方名下的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注明: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结婚前,乙方增加的婚前财产将以补充清单形式列明,作为本协议的附加条款):
1、不动产名称:
2、动产:
3、公司股份:
4、股票基金:
5、银行存款:
6、其他财产:
二、甲乙双方同意,在婚后双方实行财产分别归属制,即婚后双方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取得的不动产、动产等均各自所有。以上一方所得财产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
三、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甲乙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均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任何一方在双方婚后借债,其均有义务向相应的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约定制”的内容,明确告知该债权人,所欠的债务均由借款人个人承担,与另一方配偶无关,配偶对此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四、甲乙双方今后所生子女的各项开支均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的承担数额或者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出生前或者出生后另行进行书面约定,该项约定作为本协议附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为保证甲乙双方婚后共同生活中的生活或者经营花销,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在婚后可另行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归属、使用等事宜进行书面约定,该约定可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甲乙双方均已知晓本协议名称虽为婚前财产协议,但不影响该协议中关于婚后财产处理以及子女抚养等约定的内容的法律效力。
七、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纠纷,经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新婚夫妻婚前财产的协议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