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技术服务合同(精选30篇)
7.10 监测机构若使用委托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测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 个工作日内交还委托人。
7.11 监测人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日前向委托人提交上一季度的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份;监测人应在每个年度结束第一个月内向委托人提交上一季度的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 份;监测人应在监测服务期满后第一个月内向委托人提交上一季度的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份。
7.12 监测人应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得用于本监测项目之外的其它目的,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八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8.1 委托人应在合同签署后14日内通过当面递交/电子邮件方式向监测机构提供以下与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1) 。
(2) 。
8.2 委托人应在 工作日内完成监测实施方案审核工作,并作出书面决定,及时送达监测机构,协助监测人报送至水行政主管部门。
8.3 委托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相应的协调工作,为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8.4 如委托人向监测机构派出工作人员,所有这类人员应被视为监测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测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8.5 委托人应当维护监测机构工作的独立性,在正常的监测范围内,不干涉监测机构监测业务的开展。
8.6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监测人支付监测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监测人不再具有承担本项目监测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未履行合同第七条约定义务,及因监测人的原因发生监测事故给国家或委托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监测人应赔偿经济损失,但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合同报酬(扣除税金)。
9.2 由于监测人根本违约导致委托人解除本合同时,监测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测范围的费用。
9.3 委托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测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应向监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应支付费用为基数,日利率为1‰。
9.4 委托人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监测人支付监测人已经完成部分监测工作的监测费用,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9.5 监测人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委托人支付监测报酬总额的 %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和联系
10.1 委托人应授权并派出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测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测人。
10.2 监测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所需专业知识,全权负责本合同相关事宜,负责与委托人联系。合同执行过程中能够及时与委托人进行沟通联系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10.3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10.4 委托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及时通告监测机构;委托人对监测机构发出的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要积极协助落实。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11.1 本合同在监测期限届满并结清监测费用后即终止。
11.2 因非监测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测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测机构的额外工作,监测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1)由于委托人、施工单位和不可抗力等非监测原因使监测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测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测机构完成监测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11.3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约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测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11.4在监测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11.5委托人或者监测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7天内发出终止监测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
11.6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委托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根据双方约定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12.2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测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消防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篇17
甲方: 分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维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技术服务内容
解决当前阿法拉伐换热器泄漏进行维修焊补,使阿法拉伐换热器达到甲方使用要求。
二、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
技术服务费(换热器维修费用)总计为26317.76元(含17%增值税)。技术服务结束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两周内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消防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中国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_________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帐户,并按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__国__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户。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家_____公司投保生命_____。其_____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