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协商工程施工合同(精选34篇)
2、水沟:沟深50厘米,沟底宽50厘米,沟口宽100厘米,保证水系畅通。
3、路肩:两边用泥土进行培土,宽度为每边50厘米,保证路面宽度并碾压密实,。按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三、质量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县交通局质量技术员的指导,必须接受村级质量领导小组的监督,一切按《农村公路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材料按交通局规定送检并合格。
四、工期:
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若延误工期,按总造价扣百分之五。
五、工程款交付:
按设计每道工序完工并经县交通局质量检查合格后,甲方按实际工程进度的%付给乙方。工程款分
六、工程造价:
本项目工程属双包工程(即包工包料),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单价每公里万元)(原材料涨价由乙方负责)。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有醒目的公示牌、安全标志牌,若发生一切工伤、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无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本工程质量责任期为1年,在质量责任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
九、工程未尽事宜:
十、本合同签订之日生效,该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乡签章:
日期:
消防协商工程施工合同 篇31
发包方:(简称甲方) 天下石仓(天津)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工商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天下石仓1#地二期高低压配电工程
1.2 工程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中华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内
1.3 工程内容:按工程设计图纸内容(配电室土建除外)的
1*1000KVA配套高低压供配电设施(接地,设备槽钢,照明系
1.4 承包范围:见招标文件及工程设计图(不含计量,负控甲方提供)
1.5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合同总价、包工包料、包工期、包材料、
1.6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1400000.00 元(含税价)
1.7合同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各种措施费、临时设施费、
二次倒运费、不可预计费、材料采购运输保管费、长短途及垂直运输费、雨季施工费、材料损耗、各种材料复试检验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费、各种措施费(包括专业措施费:各种支架费、脚手架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保护费等)、现场经费、劳保统筹费、定额测定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费、甲方分包项目配合费、各种规费、风险金、保险金、计划利
第二条:.技术规范及标准
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开关柜及其部件和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
IEC-298-1981《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
DL404-91《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和电气元件凝露及移实验技术条件》。
IEC60298《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3906-20xx《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B11022-89《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1984-89《交流高压断路器》;GB1208-87《电流互感器》
GB311《高压试验技术》; SD/T318-89《高压开关柜闭锁装置技术条件》
400V低压开关柜技术规范
1.标准及规范
产品制造应符合以下标准:
国家标准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国际标准IEC43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控制设备》
国际标准IEC290的有关要求。
主要设备清单
见图纸:1)略
2)产品型号按图纸执行,品牌及生产厂家甲方指定3家从中选用。
第三条:工程期限
2.1 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xx 年 6 月 4 日开工。
2.2 设备进场安装日期20xx 年 6 月 18 日。
2.3 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xx 年 7 月 8 日竣工。
2.4 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 / 天。
第二条 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
3.1 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
3.2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时间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3 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 设计变更。
3.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3.3 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时。
3.3.4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
3.3.5 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输畅通。
4.2 甲方提供施工电源,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所需的材料及工具。
4.3 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4 甲方在开工前15天将工程施工图1份及有关技术资料提供给乙方。
4.5 组织设计院、乙方进行图纸回身,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6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5.2 乙方应在 20xx 年 6 月 10 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 3 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
5.3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4 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
5.5 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6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5.7 乙方免费协助甲方办理送用电相关手续。
第六条 价款支付与调整
6.1、设备到场三天内付总工程款20%。供电后一周付至总工程款95%(付95%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必须先提供工程款全额发票。)
6.2、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当地地税局认可的正式发票,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6.2.1天津地区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必须提供天津市外管站开出的建筑安装发票。
6.2.2天津地区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必须凭合同先到当地武清区汊沽港镇地税局进行登记备案,然后提供企业自开的武清区汊沽港镇地税局代开的建筑安装发票。)
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
7.1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及材质证书。
7.2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第八条 质量与验收
8.1 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
8.2 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复盖、掩埋条件或达到条款约定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8.3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8.4 乙方在工程验收前5天将验收报告送甲方。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见竣工验收。
8.5 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甲方如提前使用,即视为竣工验收。
8.6 乙方在验收后 6 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3套。
第九条 设计变更
9.1 施工中如需变更,须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后,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