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农用土地租赁合同书(精选31篇)
乡村农用土地租赁合同书 篇1
出租方:
住所:
出租方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住所:
承租方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为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发展农村经济,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
为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集体所有位于大垄山的面积亩(具体面积、位臵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土地方位东至路为界,南至村庄为界,西至五队田为界,北至渠道为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榄等农作物种植
2.承租形式:租赁
三、土地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年,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基础价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每亩 元,以此类推。
2、该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必须于合同签
订后五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的 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后经营的原则每年支付,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全额交纳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承租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2、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但不包括生产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5、承租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在承租期内乙方可以转租,合同性质条款内容不变。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租手续,转租的第三方必须完全承担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不得对抗本合同,并进行合同变更。
承(转)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承(转)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7、按时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各项税金。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双方当事人就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达成书面协议的,应报古市镇人民政府备案。因土地租赁经营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阳县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再转租,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不继续承租的,乙方对土地进行重要(大)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能拆除而不影响承租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承租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适当经济补偿。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备案各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鉴证机关:
(章)鉴证日期:
乡村农用土地租赁合同书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养殖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的土地亩出租于乙方,由乙方作养殖事业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每亩地小麦、玉子各公斤,在每年农作物收获后于出租方要求给付时以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给付。(乙方应于甲方提出给付请求后____日以内给付)
四、土地交付时间: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若因为甲方的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租合同,由乙方继续经营。若乙方不愿续订,应恢复土地原状或在甲方自愿的情况下对有关建筑物予以合理作价,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对价的情况下取得有关建筑物的所有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乙方报本村村委会本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证机关:
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乡村农用土地租赁合同书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土地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