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工程施工合同(精选30篇)
五、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相关产品合格证。
第十条 工程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工程发生质量问题,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相关工作人员到达维修现场进行免费维修。经甲方两次催促,乙方仍不履行维修义务的,甲方有权选择合同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保金中予以扣除,质保金费用不足以冲抵维修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拒绝维修的_扣除全部质保金 。
第十一条分包管理
一、乙方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或将非
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合同中无约定的,分包必须经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一)专业分包:
(二)劳务分包:
(三)分包单位应具备(资质), 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健全,近三年内
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有一定的质量过程控制能力,所分包的工程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施工质量管理规范。
三、工程项目的分包严格执行审批手续。甲方负责审批乙方报送的工
程项目分包计划,严格控制工程分包范围。负责审批乙方报送的分包申请,严格审查分包商资质和业绩。定期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核查乙方是否违规分包,督促乙方加强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
四、如乙方违规分包,甲方有权采取下述处置措施:
(一)责成乙方限期废止分/转包合同,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中止与乙方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收回乙方的全部工程任务,
并罚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供应的物资,由原乙方向新乙方办理移交手续。
其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一、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二、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及验收标准,乙方应返工至工程达到合同约
定的质量标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若是出现安装质量问题或违反施工规程安装,
造成需重新安装等问题所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人为破坏损失除外), 全部由乙方负责。在保质期内做到24小时跟踪服务(详见合同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及服务承诺书)
四、乙方不得擅自对施工范围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施工范围所
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五、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按每天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六、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它
一、合同变更、解除
(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
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7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并及时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如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单方合同解除的情形时,权利人无须经对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
(二)因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
责任。但由于政策变化、政府行为等客观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变更、解除本合同,且任何一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通知送达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需采用书面形式,书面通
知按双方在合同文本所列地址发出,联系人为收件人。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变更地址的一方需自行承担因迟延通知造成的损失。
(二)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1)以专
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2)以短信/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日。(3)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特快专递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4)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
(三)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手机、电话、电
子信箱等)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任何一方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手机、电话、电子信箱等)的联系送达均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三、保密义务
(一)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商
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经营管理信息、技术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任何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不当地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相关保密信息的,任何一方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应就其所作出的披露行为及时告知对方。
(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泄露其所知悉的保密内容的,
对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任何一方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廉洁条款
(一)甲乙双方需依法经营,廉洁自律。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
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利益输送,不得提供或接受另一方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任何一方如果违反本条规定,另一方均有权拒绝并将信息反馈到甲方。甲方有义务详细调查,乙方有义务对调查工作给予全为配合。
(二)任何一方如果违反此条款,涉嫌犯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将相关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果乙方违反廉洁条款,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南方电网公司招
投标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实施一定期限的市场禁入。
五、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附则
一、木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双方各执 肆份。
二、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本页为合同编号: 的合同的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新版工程施工合同 篇21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并包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二、工程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工程总造价
1、本工程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 。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1、工程经甲方测试、验收合格后,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为 (大写)。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到 年 月 日止,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符合或优于技术规范,并做到优质服务。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施工方案,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