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工程承包合同(水池土建)(精选30篇)
5.2清除施工场地内影响进场施工的障碍物。
5.3承担施工现场的水电费用。
5.4违约处理:因甲方违反本条各款造成工期延误时,责任由甲方承担。
6、乙方工作
6.1成品的保护要求:对施工现场需要保留的设施及乙方已完工的部分工程,乙方有责任予以保护;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2在乙方已完工的项目中,甲方已验收的或使用的,如遭受损坏时,由责任方承担。
7、工期
7.1延期开工:因甲方原因(如变更方案)而造成延期开工,可将竣工期限向后顺延;如甲方坚持按原竣工期限完工时,甲方除了提供赶工条件外,还应承担乙方的赶工费用(如工人的加班费和新增工人的工资等费用)。
7.2暂停施工:因甲方原因(如资金不按期到位)而造成的停工,除总工期按竣工的天数向后顺延外,甲方还应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若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停工,则由乙方自行负责赶工费用,竣工期仍保持不变。
7.3因天灾或人力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被迫停工时,可经双方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工程期限。
8、工程款的支付
8.1 工程款项最后结算(即8.2.3与8.2.4部分)支付,以实际面积核算为准,合同签订时之
8.2部分先以先期预算表填写,工程完工后再进行后期更改.
8.2工程款分五期支付:
8.2.1 在合同签定时,甲方应付工程款项总额的5%(即人民币 元)作为施工手续费用备用款项.
8.2.1乙方进场当天内,甲方应支付工程总额的25%(即人民币 元)作为首期工程备料款。
8.2.2.基础工程快要完工时甲方再付给工程总额的50%,(即人民币 元)。作为木材等大件工程材料备料款。
8.2.3完工验收后甲方再付给工程总额的15%,(即人民币 元)。
8.2.4剩馀尾款5%(即人民币 元)甲方于验收日起算六个月后付予乙方,此期间视同保留款,以保证装修质量。
9、设计变更
9.1甲方变更原设计方案时,需在该项目施工前2天通知乙方,并在该变更图纸备忘录上签字。
9.2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项目时,应相应增加或减少工程款,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增加或减少部分的图纸和报价,甲方认可后应在图纸上签字。
9.3凡甲方未在变更备忘录和增补图纸上签字的变更及增补工程,乙方可拒绝施工,并按原图纸施工。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9.4因上述的原因影响工期时,双方经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工程期限。
10、质量与验收
10.1甲方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2天内作出答复。如逾期不答复,乙方即视为同意验收合格。
10.2未经交付验收而甲方擅自使用的,视作验收合格使用,乙方概不负责。
10.3验收标准以双方认可并附于本合同附件之施工图纸、预算书、效果图等为准。(效果图为参考效果,验收时应排除电脑绘图之感观)
11、违约责任
11.1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违反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2甲方不按时付款时,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在接到乙方停工书面通知,2天内仍未付款时,乙方可以撤回工程队,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12、其它条款
12.1乙方要完善安全措施,文明施工。
12.2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增订补充条款,若补充条款与原合同中有关条款相抵触时,则以补充条款为准。
12.3本合同自双方完工验收合格,双方结清各种款项时失效。
12.5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签定日期:X年XX月XX日
乙 方:
签定日期: 年XX月XX日
温州工程承包合同(水池土建) 篇12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程、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在该“协议书”期限内,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
4 承包形式:
5 工程合同编号:
6 工程期限:自 ——年——月——日 至——年——月——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机械设备事故;
3)不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4)不发生施工区域内火灾事故;
5)不发生影响或污染周边环境事件;
6)不发生因施工引起的配电网事故;
7)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8)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环境保护法规
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8)《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9)《浙江省电力公司电力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10)《宁波电业局电力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11)双方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程和规定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项目按照“先订工程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童渊 同志作为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指派 史俊滔 同志作为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 ,并配备现场安全监督人员 —— 人。
5)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的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按规定在施工场所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和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10)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开工前,监督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报。
3)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乙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审查合格后组织乙方相关人员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双方签字确认。
4)提供地下原有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提出保护措施要求。
5)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向乙方指定作业区域范围,做好安全围栏。
6)危险性较大的单项施工项目应审批相应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向乙方单独进行安全施工交底、双方签字确认,督促落实专项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