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工程承包合同(水池土建)(精选30篇)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2) 绿化种植工程:(3) 喷泉、喷灌工程:(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
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温州工程承包合同(水池土建) 篇28
甲方:
乙方:
工本程项目钢管综合脚手架外架搭拆工程承包给乙方,为加强管理,明确双方的权限与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内容: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采用承包宗旨。
2、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材料的装卸、运输、道运、现场清理归堆等费用。向甲方提供工程木工和临时所需的钢管及扣件,免费使用)。其中包括架体安全网、兜网、垫块等安全措施、外架搭拆,按有关要求钢管剪刀撑涂刷颜色(分色条纹齐整)、基础施工所需的室外梯、外架固定及顶撑的预埋、外架走道板满绑扎固定、施工所需的安全围护栏杆架体(包括楼梯、预留口、井口、基础临边、各临边防护等),钢筋网片安装及拆除(材料制作由乙方负责)。提升机架及搅拌机棚、安全通道及外挑防护棚、钢筋制作棚及塔吊附墙操作平台、以及施工期所有架体的维护等;另外工人劳保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雨衣、水鞋等)、一切用具及机具、生活及住房所需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3、做好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建设部、郑州市、工程承包单位及甲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详细内容见《安全文明施工细则》)。
4、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
五、承包单价:
1、钢管外架综合单价元___ /m2(按图纸计算为—— m2),地下室及各层满堂钢管支模顶架乙方提供材料,单价 /m2(按实际搭设面积,其高度以m计算),若是业主甲方造成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停工一个月以上除外,任何情况下不得调整单价。
2、在合同期有效内,乙方不得以工价上涨为由单方面采取停工手段胁迫甲方提高已确定的承担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出,乙方不准阻挠甲方另行安排施工班组进场,若阻挠造成的严重后果由乙方负责,若违约接受法律的制裁。
3、在施工期内,乙方不准以施工范围或变更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六、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乙方的进度付款完成的外架___%时支付第一次进度款的____%,在主体封顶时支付第二次进度款的___%。由承包组将已完成的进度情况(附详报表工程量)上报由现场主管工长签字,项目技术负责审核后申报进度款,再递交主管负责人批准,于次月十五日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其余工程款待工程整体拆除完成一个月内付清。
七、合同工期:
1、乙方搭设的外架期限为 个月(租期按实际开工为准)。若是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租期应顺延,不计算其租金,并且所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计算损失费用后当天扣款,乙方无条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