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服务器租用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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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合同项目与定义
1-1 服务器租用是指甲方租用属于乙方所有的服务器,该服务器置于乙方网络环境,从而为internet 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乙方负责该服务器的基本配置和服务器硬件故障的排除。
1-2 除非明确注明,本合同所涉及的服务器租用以下统称“服务器”。
1-3 本合同中"双方"仅指本合同的缔约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有权利用服务器进行以www为主的信息服务,同时可以配置和使用email、ftp、telnet等internet功能和数据库,可以安装甲方需要的软件。若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以非www为主的服务,甲方应事先向乙方说明,由双方签署相关协议。
2-1-2 甲方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对其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1-3 甲方必须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该记录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必须提供。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责任。
2-1-4 甲方承诺不会利用服务器从事internet上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欢迎的活动,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合同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url、banner链接等。甲方承认乙方有权根据乙方自己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甲方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合同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上述活动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2-1-5-1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spam):利用服务器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通过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等为其放置于服务器上的网站进行宣传、介绍或者招揽业务。
2-1-5-2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及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2-1-5-3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但乙方没有义务审查甲方是否具有该认可或批准,出现问题也由甲方自行解决或者承担相关责任,与乙方无关。特别是甲方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甲方网站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甲方如开办聊天室、bbs、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同时甲方理解乙方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通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通知中断、终止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并不退还任何已交付款项。
2-1-6 甲方如果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由甲方自行解决。
2-1-7 甲方对使用服务器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特别地,如甲方利用服务器开办电子公告栏目,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指定专人负责所发布信息的审核,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甲方对于在电子公告栏目当中出现的信息负责。
2-1-8 甲方对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服务器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1-9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包括已经离开甲方的甲方原雇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1-10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权利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若甲方经营广告需向乙方提供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应取得相关经营信息服务的许可证。
2-1-12 甲方如需在租用服务器上安装任何本合同约定设备范围之外的设备、硬件或者在租用设备之外在乙方处放置任何设备、物品,均需另行通知乙方并签订相关保管、管理合同、向乙方交纳相关保管、管理费用,否则乙方不对甲方自行安装的设备或者物品承担保管、管理责任。
2-1-13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交纳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按照本合同附件的规定为甲方的信息服务器提供一个共享100m高速数据端口用以接入internet,对服务器进行监控并保证服务器和网络线路正常运行。
2-2-2 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甲方信息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2-2-3 为甲方提供放置信息服务器的标准机房环境,包括:空调、照明、不间断电源、防静电地板等。
2-2-4 保留因甲方违反本合同2-1-2、2-1-3、2-1-4、2-1-5、2-1-7、2-1-10、2-1-11、2-1-12或等条款而终止服务器运行的权利。
2-2-5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2-6 按照本合同收取相关费用。
2-2-7 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器的正常工作中断,乙方以小时为单位,以月费为基数,按平均每小时费用的二倍向甲方赔偿。但以当月的月费为中断赔偿的最高限。
2-2-8 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进行系统配置如导致系统无法使用,需要乙方进行恢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2-9 消除非甲方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第八条情形的出现以及非乙方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第三条 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法
3-1 本合同的详细服务内容由附件描述。
3-2 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其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3 本合同涉及的费用明细如下:
服务器租用费用共计:
3-4 甲方采取 的方式付款。
3-5 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即 年 月 日前),甲方将 费用共计 元支付乙方;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 费用共计 元支付给乙方。
3-6 乙方将于 年 月 日为甲方开通服务器。
3-7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第二年的相关费用,乙方将随时终止合同所约定的相关服务。
第四条 合同期限
4-1 本合同自文尾指定日期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年,即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双方认为某些条款需要修改,届时双方另签合同。
4-2 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4-3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