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书(供住宅区)(精选31篇)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___ 万元,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 %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民币_________ 元(全国)、_________ 元(省)、 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 至 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书(供住宅区) 篇11
1、协议当事人双方
1.1甲方:地址:电话: 邮政编码:
1.2乙方:物业所有权人,即业主。
1.2.1乙方(业主)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1.2.2乙方(业主)委托代理人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2、本协议依据法律和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4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2.5《中国物业管理条例》
2.6《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2.7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御江华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3、本协议一致性确认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已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4、本协议所指物业概况
4.1小区物业概况
本协议所指物业类型为:住宅 地址位于:横县横州镇西津路西一巷15号
物业名称:御江华庭小区
4.2小区主要设施设备
小区主要设施设备见乙方与开发商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3乙方拥有的房屋单位情况
乙方所拥有的房屋单位为广西横县横州镇西津路西一巷15号御江华庭小
区 栋 单元 号房,建筑面积为 ㎡。
该房用途 ,如本物业改变使用功能的,本人(业主签名) 承诺向甲方申报备案。
5、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全面负责住宅小区的经营管理及房屋、公共配套设施的维修、养 护。同时依据《城市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处理毗邻部分发生的问题,业主有义务协助甲方维修,不得阻挠。所发生费用由毗邻层上下或左右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平均分摊,若一方拖延或拒绝,造成损失由该方负责。向业主(住户)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提供有偿服务。
5.1.2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道路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5.1.3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本物业的《御江华庭物业管理制度》、《御江华庭业主管理规约》、《御江华庭业主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5.1.4建立健全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5.1.5制止违反本《御江华庭物业管理制度》、《御江华庭业主管理规约》、《御江华庭业主手册》的行为;
5.1.6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1.7负责该小区水电费及公摊费用的收缴工作,应按时向水电部门交纳相应费用,确保小区供水供电正常,公共水电费按当月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使用户数进行分摊。
5.1.8负责按规定每月5日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收缴物业综合服务费,水电公共分摊费、房屋公共维修资金代收。对逾期不缴纳者,按规定每日加收3‰滞纳金,对拒交或无理取闹者,经有关部门同意可采取相应的违约措施(如停水,停电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缴)。
5.1.9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制度;
5.1.10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5.2.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5.2.3遵守本物业的《御江华庭物业管理制度》、《御江华庭业主管理规约》、《御江华庭业主手册》的相关定;
5.2.4依据本协议按时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各项代收费用;
5.2.5装饰装修房屋时,应遵守御江华庭《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相关规定;
5.2.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时限内恢复原状,若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5.2.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2.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御江华庭业主管理规约》、《御江华庭业主手册》等造成损失的,业主附有连带责任;
5.2.9出租房屋应当将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在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备案,相关租赁手续由业主办理;
5.2.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6、本协议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
6.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6.1.1本物业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包括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6.1.2本物业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共用上下
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6.1.3本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6.1.3.1公共环境包括公共走道、楼梯、屋面、道路、园林绿化、垃圾桶等;
6.1.3.2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
6.1.4本物业区域的公共秩序:
6.1.4.1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本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6.1.4.2有专职的秩序维护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
6.1.4.3安全维护人员熟悉小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语言规范,认真负责;
6.1.5本物业区域内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