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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精选32篇)

2024-03-14 21:24:25合同范本打印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精选32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淇滨区城市管理局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鹤壁市天鹤物业服务公司第一章 总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二条服务标准:

  总体要求:干净、整洁。

  1、楼道、楼梯地面无杂物、无乱堆乱放、无浮尘、无污渍,扶手、门框无浮尘、无污迹。

  2、厕所地面无杂物、烟头、浮水,便池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液封有效为前提)。

  3、立墙无浮尘、污迹,天花无蛛网;

  4、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站。

  5、雪后清扫道路,大雪天气甲方增援。

  6、对突发性污染物(酗酒者呕吐物、摔破罐等)及时清理、打扫、擦拭。

  第三条人员配置:

  内外保洁共配置2人,依工作量对保洁员做二次分工。

  第四条服务费用以及付款方式

  全年服务费共计3.888万元,大写:叁万陆仟元。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后,每季度首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0.972万元。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有权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约束自己方人员可能出现的随意丢弃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对甲方部分人员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甲方主管反应,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满意的服务。

  3、甲方负责提供所有保洁易耗品(比如垃圾袋、洗手液、卫生纸、芳香球等);乙方自备所有保洁用具(比如笤帚、消毒液、洁厕灵、玻璃刮、抹布等)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______年11月23日起至20________年11月22日止,共计1年。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若有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违约方应向对方进行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常理由不得终止合同。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一方有意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3、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和作业,因违章导致乙方服务人员人身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第八条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可临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盖章签字之昌起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27

  第一条、总则

  1.1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坐落:;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2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产权人,并向其负责,即向甲方负责。

  1.3本酒店物业管理托人甲方现托乙方为本物业之物业管理受托人,以甲方之受托人的名义管理本物业,而乙方也同意接受任,双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条款履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1.4凡遇到有在乙方受托期间对项目运作有重要影响或涉及较多客户之事项,乙方须于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或批准后,方可进行。

  1.5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广告媒体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本物业管理期限内行使,否则乙方将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6资料保密

  乙方不可于本协议期间或期满后向第三者公开因被甲方作此托而获得关于甲方或任何用户之经营及其它商业资料,除非此公开是获得甲方或是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之职权所需。

  1.7分包

  乙方应有权在事先知会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分包部分本物业专业管理工作内容给予分包商或其它公司。但乙方不得将本业务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由于分包商造成的失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8本协议内之标题只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协议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条、注释:

  除协议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2.1“产权单位”指甲方。

  2.2“物业管理受托人”指乙方。

  2.3“本物业”指本项目之整体,包括宾馆、停车场及甲方书面同意的公共建筑及场地。

  2.4“客户”指本物业的全体使用人。

  2.5“预算”指每年由乙方编制之本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甲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对本项目之使用合理性进行监督。

  2.6“本物业管理费”指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

  2.7“管理公司”指经由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本物业管理公司,专职管理本物业的日常办事机构。

  2.8“本协议”指本物业管理托协议。

  2.9“公共设备”指本物业内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空调系统、电信系统、电气系统、电力系统、给排水系统等。

  第三条、托管理内容:

  3.1本物业建筑本体及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或基础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场区。

  3.2本物业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空调、暖气干线、供水设备、配电系统、建筑内消防设施设备、供水系统、

  保安监控系统、电力系统、卫星电视系统、电话系统、电信系统等系统。3.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于本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设施。

  3.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共道路、商业广告网点等设施。

  3.5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3.6本物业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清运。

  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地、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公用部位等。

  3.7本物业区域内交通、车辆的行驶及停泊。

  3.8配合和协助当地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维持本物业内公共秩序。包括区域内的'安全监控、巡视、消防管理、门岗执勤。

  3.9配合项目开展甲方实施的各项活动。

  3.10负责向本物业之受益人收取或代收下列费用:

  (1)本物业管理服务费;

  (2)能源耗用费(包括水、电、燃气等);

  3.11甲方单位面积内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甲方提出托时,乙方应接受托并合理收费。

  3.12本物业内的空置面积部分的维护与管理。

  3.13本物业内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整理与保管。

  3.14其它托管理

  (1)协调甲方与物业使用人处理工程的.质量问题;

  (2)协调甲方所聘的施工队或承包公司处理房屋在交付使用后遗漏的工程问题;

  (3)处理所有对于本物业管理的投诉及维修申请。

  3.15有关甲方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四条、托管理期限:

  4.1本协议的托期限暂为年,即由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4.2本协议届满时,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可延长期限。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果有意延长期限,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延长本协议期限的书面意向,双方应在本协议届满前达成延长期限的书面协议。否则本协议在期限届满时终止。

  4.3协议期满时,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并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五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力、义务:

  (1)监督乙方在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2)审定乙方拟定的本物业管理制度。

  (3)审定乙方本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托乙方对本项目使用人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针对性服务与管理。

  (5)如本物业建筑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负全部维修责任,如托乙方返修,由甲方负责支付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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