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房屋装修合同(精选31篇)
7、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认、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及其他事宜;
8、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9、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3、保护好原房内的水、电、气管道,保证管道的畅通;
4、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
5、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9、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详见附件5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3: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经甲方检验签后方可使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材料质量由甲方负责,工程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1、工程变化和设计变更,停水、停电;
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照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详见附件9: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并按双方合同约定履行。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云南省家装协会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对每一个分项目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分项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详见附件6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件7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验收合格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8: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10%,即 元整;泥水、水电暗槽部分和木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30%,即___________元整;全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四十五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55%,即___________元整,剩余工程尾款5%,即____________元整保质期结束付清。
2、工程结算以甲方报价单中单项单价为结算依据,完工验收时据实测量,按实际增、减工程量结算,新增工程由乙方先做,在该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给支付乙方工程款的95%,剩余的5%一并计入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由甲、乙双方统一结算。
3、如施工工程发生变更,按甲方的变更图纸为结算依据。
4、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清单,并将有关资料达交甲方;甲方接到工程结算资料后在15日内如无异议,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甲方应在工程结算单签后按本条第1款的约定结清全部工程进度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非因甲方及本合同第八条明确的原因,乙方所实施工程不能按期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应付工程款总数5%的违约金,迟延十五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另行委托施工单位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可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划扣,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该数额的,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补偿。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总数0.5%的违约金。
4、本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方,按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补偿。
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潞西市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条垃圾清运:
因施工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 乙方(签):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物业房屋装修合同 篇14
1、工程名称:___酒店改造工程
2、工程内容:___酒店改造及检修
3、承包范围:___两台电梯改造,包括更换电梯控制柜、厅门传动系统、轿门电子感应光幕、对重缓冲器、钢丝绳,电梯轿厢装潢,电梯导靴衬,电梯门滑轮等。两台电梯整体检修。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年—月—日-----年—月—日
第一条、工程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及“工程预算书”定额执行。
2、本工程价款计算确定为人民币24.5万元。决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金额,超支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3、工程款的拨付:合同签订后付工程造价25%的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支付25%,其余的50%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第二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经协商本工程的质量等级约定为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市技术监督局的要求。
2、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图来进行,必须达到效果图的标准,完工后达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要求时,乙方负责无偿返修,直至达到要求,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相关费用损失,并按法定违约金标准按日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会审施工图纸。
1.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1.3、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将相应顺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
2.1、乙方于开工前一周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资质证明及工程进度、材料设备计划等施工必备手续。
2.2、施工过程使用的水、电、汽费用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如因使用原材料不合格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否超过保修期,乙方均负责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
2.4、乙方负责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因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