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7篇)
3、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于xx年x月x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首付款x元;xx年x月x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二次付款xx元;xx年x月x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尾款x元。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房屋,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列第x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在x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列第x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房屋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建筑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屋价款按房屋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在乙方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房屋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电。
4、燃气(气源种类)。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x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房屋价款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房屋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的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x日内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房屋价款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房屋交接
房屋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房屋预告登记
双方按下列第x种约定,办理房屋权属预告登记:乙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预告登记。
第十三条房屋权属登记
双方约定,在下列第x种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1、自初始登记完毕之日起x日。
2、订立本合同时,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订立合同时,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按下列第x种约定处理: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按房屋价款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房屋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第十四条房屋再上市交易
房屋购买后又上市交易的,应当按照《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前期物业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经备案的《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乙方对该合同及公约相关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承诺遵守。
第十六条房屋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无房屋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房屋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x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甲方:
xx年x月x日
乙方:
xx年x月x日
外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20
原告: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退还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款项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4,860元(20_____年4月1日至20_____年2月28日,共700天);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20_____年7月28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的商品房,原告一次性交纳购房款355,143元。
《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详见《合同》第__页)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_____年3月31日前,……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至20_____年2月28日,原告未收到被告要求原告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的书面通知。
鉴于以上事实,被告逾期交房700天(自20_____年4月1日至20_____年2月28日止),依据《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详见《合同》第____页)约定:“自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故被告应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24,860元。
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需准备的立案材料:
1、起诉状2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被告工商查询卡1张(如法院要求,到萨尔图工商局打印)
4、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1份
5、交纳购房款票据1份
6、诉讼费421.5元,可能还有其它诉讼费50元。
务必于20_____年3月31日前立案交费。
外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21
甲方(卖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房屋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共有权证号: ,产权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性质为: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乙方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后愿意购买。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格
经过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含经济适用住房补贴 万元整,《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凭证》编号: )。
三、税费缴纳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所缴纳的税费由 承担。
四、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全额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