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合同模板2024(精选33篇)
2.2 供方回复认可书。
2.3 供方装货。
2.4 发往目的地交货。
2.5 需方收货单位验签。
第三条:需方的义务和责任
3.1 需方至少提前12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供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需方在供方派出运输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 需方保证所采购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 需方负责对供方有关驾驶员和押车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厂前安全教育。
3.4 需方负责审查供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3.5 因需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3.6 需方保证按物资采购合同要求在供方向需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给供方。
第四条:供方的义务和责任
4.1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4.2 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目的地。运输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需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4.4 供方的运输车辆进入需方厂区必须按照需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需方规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4.5 驾驶员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需方使用部门对该货物有任何意见,禁止驾驶员及押运人员与使用部门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供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反馈信息及时告知需方物资部。
4.6 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时,供方应及时与需方取得联系,向需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需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7 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泄漏、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人员伤亡、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4.8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供方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
4.9 若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10 供方不得向需方员工赠送钱物,一经发现,需方将记录在案,并可能因此取消供方继续作为需方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并有权拒绝供方参加需方其他采购业务的投标。需方将按照供方赠送钱物的双倍价值扣减应支付供方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因需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供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需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需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该损失由需方负责。否则损失由供方负责。
5.2 供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供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延期送达的,按物资采购合同中约定内容由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供方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2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6.1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2本协议作为相关物资采购合同的附件,与相关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由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6.4本协议的实效与相关的物资采购合同相同。
6.5 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7.1 本协议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约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7.3 本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8.1 若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8.2 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需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供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 : 签字日期:
危险品运输合同模板2024 篇24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危险货物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数量
1、货物名称:以运单上货物名称为准
2、数量:以装货磅单为准
第二条:货物起运及到达地点
1、货物起运地:
地址:
2、货物到达地点:
地址: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期限
1、货物承运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货物到达期限:双方约定合理运输时间。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质量要求
1、运输方式:符合交通部文件规定的危险品货物运输汽车。
2、运输质量要求:
Ⅰ、危险品专用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Ⅱ、危险品专用车辆需安装GPS定位装置。
Ⅲ、专用车辆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Ⅴ、在承运甲方货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不符合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放空车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与乙方无关。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提供运单。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按照运单要求填写规范。
第七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xx元/趟次计算,重量按照甲方装货重量承运(以不超载为限)。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甲方收货人时,应要求收货人在运单凭证上签字,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运单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运单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后开票结算。
第八条: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自行承担因其违反国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规及运输车辆管理法规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
2、乙方承担因运输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
3、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