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试验检验工作合同书(通用3篇)
⑺ 施工项目部试验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试验员下达各类试验取样通知单。
⑻ 施工现场的取样、制样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建立试样(件)委托台帐。现场试验员对取样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
⑼ 混凝土、砂浆试件应注明成型日期、强度等级、试件编号和养护条件等信息。同一取样批所留置的不同用途的试件可以编号相同,但应按表1 所规定的后缀字符予以区别。
表1 试件类型与后缀字符对照表
⑽ 施工现场抽取或制作的试件应有唯一性标识,内容应包括试件(样)编号、材料的规格、型号、制样或成型日期等内容,但不应注明施工单位和工程名称。试件编号应按单位工程分类顺序排号,不得空号和重号。
⑾ 依据标准需重新取样复试时,复试样品的试件编号应与初试时相同,但应后缀复试加以区别。初试与复试报告均应进入工程档案。
⑿ 施工过程中出现试验结果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在试样(件)委托台帐中注明处理意见,不得删除台帐中的相应内容。试样(件)委托台帐应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⒀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现场试验设备、环境设施进行检查,对试验员进行考核。
⒁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及时了解试验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
⒂ 现场试验资料的管理应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DBJ01-5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DBJ01-7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确定施工工艺参数的试验资料不进入工程档案。
四、乙方义务和权力
1.乙方应了解甲方工程概况,配合甲方合理安排工程试验工作。
2.乙方对甲方试验委托应提供义务咨询、查询及指导。
3.乙方应对甲方试验委托单与试样核对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试样及委托单有权拒收。
4.乙方应确保对甲方委托试验项目执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区或企业标准,保障结果准确,。
5.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尽快安排试验,在《试验周期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验,出具试验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在不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6.乙方出具的试验报告一式五份,乙方存档一份,其余四份提供给甲方。
7.乙方应将不合格试验结果(除同条件养护砼试块或砂浆试块龄期不足28d外)及时联系甲方办理,直至试验结果合格。
8.乙方应保证试验公正、准确、及时。
9.乙方仅对甲方委托的来样负责。
10.乙方负责到甲方现场拉取试验样品。
五、付款方式
1.试验费计算方式:
在委托试验范围内的试验项目,试验费为 万元( 元整)
2.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工程完工时,如尚有欠款未结清,应在取走最后报告单时结清所欠费用。
六、其他
1.本合同遇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补充,补充合同文件与原合同文件共同生效。
2.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工程结束,并付清试验费用,乙方交清试验报告,本协议自行终止失效。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5.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
传 真: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