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送货运输服务合同(通用35篇)
13.1.5没有任何针对其或其财产的悬而未决的诉讼,或据其所知,不存在任何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将可能:
(i)对其经济状态、经营和操作状况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ii) 对履行或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产生限制或禁止影响,或已经产生限制或禁止影响;或
(iii) 导致任何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约束力和执行力的其他行为。此外,各方没有违反任何本协议所涉及的业务或财产适用的法律、法规、政府指南(无论是否具有法律层面的效力)、判决、裁定、授权、协议或义务。
第十四条 保密性
14.1 保密性
14.1.1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条款和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全部信息均应视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该信息或其中的一部分信息,除非是为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4.1.2除根据本协议的目的而需要合理获得这些保密信息的人,甲乙双方均同意限制其他人访问此类信息。甲乙双方均不得进行或准许他人进行,对另一方提供的任何文章和文件,包括图纸在内的任何复制、摘要或总结 (除非为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
14.1.3任何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确保其工作人员、雇员、代理和承包商遵守与保密信息有关的保密义务。
14.1.4本协议第14条所涉及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之日起15年。
14.1.5第14条不适用于存在下述情况的保密信息:
(a) 能被书面记录证实在披露方披露之前已被接收方所知晓;
(b) 非因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被公众所了解;
(c) 接收方是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取得该保密信息的,或;
(d) 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
第十五条 操作指南和原理
专用客户规格中载明的操作指南和原理为操作服务提供了进一步的条款和条件,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完整的协议
本协议及其附件包括了协议双方就工业码头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事宜。
第十七条 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下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
第十八条 修订
本协议的修订和任何对被要求的服务期开始日期的变更应且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作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九条 放弃权利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优先权或没有要求另一方完全履行本协议,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第二十条 协议终止
20.1 破产
20.1.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进入破产、破产管理、清算,与其债权人达成和解、解散、或者进入其他相似的程序,在进入该程序后,一旦这一方收到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或视为已收到另一方的通知时,本协议将立即终止。
20.1.2 尽管本协议中载明了付款期限,如果甲方出现了本协议20.3条提到的一种或多种情况,所有本协议项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应视为立即到期,并应立即支付给乙方。
20.2 甲方的违约行为
一旦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行为发生(“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违约通知,要求甲方在一个特定的合理时间内纠正违约行为。如果甲方逾期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经乙方至少提前21天向甲方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如果这个通知不是不合理的或者无根据的,则本协议终止。甲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下述情况:
(a) 甲方违反本协议或清楚地表明将不会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b)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其任何已经乙方通知且重要的违约行为采取适宜和合理的救济手段,但距乙方第一次发出该通知已逾3个月或更长的时间,甲方始终未能采取任何救济手段的;
(c) 甲方持续且重复地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对乙方的付款义务;
(d) 甲方任何其他的违约行为。.
20.3 乙方违约行为
一旦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行为发生(“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要求乙方在一个特定的合理时间内纠正违约行为。如果乙方逾期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经甲方至少提前21天向乙方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如果这个通知不是不合理的或者无根据的,则本协议终止。乙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下述情况:
(a)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放弃设施操作的,或清楚地表明将不会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b) 乙方持续且重复地违反任何中国法律、法规、环境立法或适用于乙方的批准,且该违约行为是重要的,已经发生3次或3次以上或已经持续了3个月的时间。
(c)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包括专用客户规格,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其任何已经乙方通知且重要的违约行为采取适宜和合理的救济手段,但乙方始终未能采取任何救济手段的;
(d) 乙方没有合理理由完全中止操作服务超过3天。
(e) 乙方任何其他的违约行为。
20.4 不可抗力情况下的终止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连续18个月无法履行自身义务的,根据下一段,当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自身义务的一方已经收到或视为已经收到另一方的通知时,本协议应立即终止。
如果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自身义务的一方从不可抗力事件中恢复需要超过18个月,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约定上述恢复的时间表。届时如果恢复工作按照约定的时间表完成,任何一方不得依照本协议20.6条终止本协议。
20.5 对服务期开始日期的预期推迟
若乙方合理地认为,有明显的证据表明乙方无法在被要求的服务期开始日期后90天内完成专用设施,则甲方经通知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尽最大的可能达成商定,以确保甲方能接管专用设施的建设和操作。乙方上述未能完成专用设施的行为不得视为违约或故意违约,但甲方应补偿给乙方所有已支付、花费或缴纳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与所有已完成的工作、已订购的商品或材料或乙方因建设项目而签订的合同所涉及的已完成的工作有关的,支付给第三方的所有款项,如果这些款项的支出是因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职责所产生的。除了第4.7条规定外,本协议因第20.7条终止的,乙方对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约
21.1 赔偿、从属损害
21.1.1 根据第21.1.2条,如果任何一方(“未违约方”)因另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而遭受任何成本、费用、责任或损失,则违约方应补偿未违约方,使其不受该成本、费用、责任或损失的损害。
21.1.2双方都不应因任何原因对对方关于从属性的、特殊的、偶发的或间接损失或损坏负责,包括无论任何性质的利润损失、收入损失、合同损失、商誉损失、操作费用或任何其他间接或从属性的损失或损坏或任何惩罚性的或惩戒性的损失,无论是产生在合同、民事侵权、担保、严格责任或任何其他法律理论。
21.2 提前终止
21.2.1 在不损害第21.1条的前提下,如果甲方违反协议并导致乙方根据第20.4条终止本协议的,在根据第20.4条发出的后一封通知的截止之日或视为收到通知之日的30天内,乙方有权:
(a) 如果甲方先于服务期开始日期前违约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全部下述返还款:
(i) 所有由乙方支付、花费或缴纳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与所有已完成的工作、已订购的商品或材料或乙方因建设项目而签订的合同所涉及的已完成的工作有关的,支付给第三方的所有款项,如果这些款项的支出是因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职责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准备可行性研究和建设羡慕的前期设计和实施阶段所发生的费用所对应的适宜比例。
(ii) 自乙方支付这些款项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偿还这些款项之日,
(i)项中款项的利息应按固定资产贷款在市场中的利率以人民币计算
(b) 如果甲方在服务期开始日期当日或之后违背本协议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全部下述返还款:
(i) 未支付的全部年费余额,按终止之日与服务期开始日期第______周年之间的期限计算;
(ii) 所有因乙方预备履行本协议,根据审慎操作原则所合理发生的,乙方支付、花费或缴纳的款项;
(iii) 自乙方支付这些款项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偿还这些款项之日,
(iii)项中款项的利息应按固定资产贷款在市场中的利率以人民币计算
21.2.2 在不违背第21.1条的前提下,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根据第20.5条终止本协议的,在根据第20.5条发出的后一封通知的截止之日或视为收到通知之日的30天内,甲方有权一次性收取相当于以下二者间差额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