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协议(精选34篇)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据记载,截止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学校职工人数为______人,学员人数为______人,剩余应授未授课时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二、托管的期限、方式与相关费用
1、托管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协议书生效后,由甲方接管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原经营执照、整理布置、教学设施、设备物品及教学所需校区内的教材、教具等物品保持原貌。
3、押金: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 )的押金,缴纳方式为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相关款项后,乙方应当场开具收款凭证。
4、管理费:为取得学校的经营收益权,甲方每季度须向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 )的管理费用。经约定,该项费用缴纳时间为____________,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相关款项后,乙方应当场开具收款凭证(收据)。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授权管理权限内的场地、设置、设备、物品、教材教具以及经营权。
2、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移交校区学生数据、财务数据、教职工名单,做好交接工作。另,剩余应授的课时余额应移交甲方财务。
3、在合同期限内,对学校的经营管理,乙方有建议监督权,但不得插手甲方经营事务。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教育教学需要,调配使用授权内教育教学配套设置。
2、甲方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甲方负责学校课程的开发、使用,参与、推广。
4、组织日常教育教学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5、自行承担校区运营所需的房租、水电、宣传、教职员薪资待遇等相关费用。
6、自主收取每日经营的课时学费、乐器售卖等相关营业流水。
7、其他的以上未涉及或新出现的授权范围内相关事宜。
五、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项或需要调整事项,由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调整。
2、遇有下列情形,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双方中任何一方的主体消亡。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有权依照民法典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
(5)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法律规定清理债权债务。
4、甲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丧失实际经营能力时,乙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甲方追偿所欠乙方债务。
5、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与乙方办理清算手续。
六、争议解决
1、对于协议或协议执行中引发的争议或纠纷,合作双方需本着共同的利益尽力友好协商解决。
2、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将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有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物品交接清单、学校教职员工以及学员课时费明细是本合同的一部分。甲方(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协议 篇28
为了发展本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及旅游业,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准,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经营管理 酒店。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一章 名词定义
第一条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 酒店,内容包括:
(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2)各类中西类餐厅、风味餐厅、旋转餐厅、多功能厅、迪斯科厅、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网球场、附设商场、美容室、洗衣房、商务设施、停车场以及其它康体设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全部占地约亩;
(3)提供后勤服务的综合楼及职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设备、冷藏等设备;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条 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公共卫生(pa)设备、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
第三条 酒店正式开业日
“酒店正式开业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基本条件为:
(1)酒店建设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酒店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酒店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各项保险生效;
(7)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酒店营业账户;
(8)委托方与管理公司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开业。
酒店正式开业日之前的对外营业称为“酒店试营业期”。以上各项若有一项未达到者,均属“酒店试营业期”。
第四条 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
第五条 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得的客房、餐饮、附属的涉外商场、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话、电传、传真、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六条 经营毛利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7)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8)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
(9)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1)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2)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 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酒店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
第二章 酒店管理
第八条 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包括签署总额不超过万人民币的短期经营周转资金的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