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合同范文汇编(精选32篇)
第十条 附则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受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经营合同范文汇编 篇8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位于教学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场地位于____场地面积____平方米。月租金____元,其他费用____。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____的教学点,全权交由乙方代为经营,甲方提供学校资质等一系列办学所需证件和中心内的产物使用权,物品包括____。从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运营事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运营。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自签订合同期起,乙方有权使用教学点中的一切物品(办公用品,家电,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拥有自主权,决策权。开展与教育一系列的相关的培训班,教学点等。
3、乙方独立处理一切该教学中心经营相关的'一切事务,同时与甲方其它经营点没有关联,独立经营。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乙方以学期xx月为单位与甲方约定合同时间,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保证费用无变动)房租每年递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约,或在未得到乙方确切的续约意向之前不得提前与其他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同时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提前解约,否则也视为违约。(乙方无论续约与否都应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生效日起,保证该校(中心)债务结算已结算清,乙方不承担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债务与费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营业额的10%的费用,按月结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3、乙方承担由合同生效日之后的所有的该校运营费用(房租,水电,教务,材料,运费)
4、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在运营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经营营业额10%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个工作日仍未支付费用,甲方有权按自逾期起按月营业额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
3、在本合同执行期中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3项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其他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中心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形式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范文汇编 篇9
合同编号: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广西恒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封面盖章】
合同条款内文
商铺地址: 号(即甲方购买“恒隆汇商业广场” 签订的《商铺购销合同》的“ 层 ” 号铺,购铺合同编号: 号)
第一条:条款具体内容
甲方在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已充分了解甲方统一运营的经营策略。甲方自愿将下列所购产权商住楼的使用权交给乙方,并可由乙方委托专业公司作统一经营商业运营。
1、合同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2、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购买的商铺 层 号铺进行经营,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甲方同意乙方统一对商铺实行经营管理,在合同期内全权委托乙方对商铺租金价格进行定价和收取,甲方在反租期内享受乙方返祖政策,租金反租期内租金收益归乙方所有,反租期过后,甲方按照当时租金价格享受相应铺面租赁收益。
4、甲方购铺用于自营目的的,且不参加乙方返祖政策的,其自营品牌需符合项目整体商业落位布局要求,自营品牌统一报审甲方批复,符合业态要求审批同意后方可入场经营;并服从甲方委托的专业公司统一管理。
第二条:权益归属:
1、 甲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的收益权;参与返祖政策的其商铺收益权从返祖年限完结后 日的第一个年度开始产生。
2、 甲方同意将该产权商铺交由乙方作统一经营。
第四条:经营权归属:
1、 该产权商铺经营权归乙方, 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经营管理,由乙方用作统一经营 管理。
2、 乙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经营权和租赁权。
3、 乙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经营权以及交给第三方经营管理的权利。
第五条:权利及义务
1、 乙方拥有该产权商住楼的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其经营使用范围。
2、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的合法的经营权,切实维护双方利益。
3、 由租赁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对方双倍返还合同期限内的租金收益,并赔偿商铺经营户的经营损失和装修投入。
第七条、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的交纳:
委托经营期间甲方不负责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对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按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执行,并由乙方向租户代收。
第八条、委托经营期满,乙方对商铺设施有做好设施保全的责任;
第九条、委托经营期内,商铺配套设施的正常折旧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乙方概不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如地震、战争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项目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铺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商铺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委托经营合同》之规定,否则视为违约,按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为保障恒隆汇商业广场经营品质,提升商铺的商业价值,租赁过程中,为吸引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经营户进驻经营,甲方应对经营户提出的租赁年限、装修等有利于经营的相关问题给予配合。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或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所规定尚未到期的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第十五条、甲方(委托经营户)的身份证及商铺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及《房屋基础资料表》经双方共同与原件核对确认无误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经营户)签章 乙方:广西恒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