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管理合同(通用32篇)
3、 现有电子地磅由甲方管理,乙方可免费使用。
甲方:醴陵市金贵矿业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管理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此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具体条款:
一、加工产品: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名称
规格
单价(元)
备注
神曲酵力(酵益活菌制剂)
二、产品加工:
1、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
2、甲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乙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甲方。
三、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甲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饲料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注明甲方系受乙方委托生产,附“临沂惠尔动物营养有限公司专供”。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甲方制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已方;
4、甲方按产品标准会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如果需要可以提供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也可以根据已方需求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证件。
四、产品交付:
1、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到达地点后由乙方自行提货。
2、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五、付款方式:
根据公司财务部回款的相关规定,所有产品为先打款后发货。
六、合同生效、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不因人事变动而影响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如果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根据《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盖章: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委托加工管理合同 篇25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揽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昭信守。
第1条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加工数量、规格、款式、单价如下表所示:
第2条质量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
第3条原料的提供
(一)乙方必须依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如乙方使用缺陷原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甲方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二)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提供原材料,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刻通知甲方调换货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三)甲方中途需要变更加工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一)乙方在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的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对技术资料或图纸等,如果甲方要求保密的,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留存技术资料或图纸等复制品。
(三)甲方应在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款式、数量、技术要求、图纸资料、交货时间等等。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四)甲方对加工产品的规格、款式等要求有变更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的合同要求生产,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客户及方式交货。
(二)乙方应在其注册所在地工厂内加工本合同项下产品,不得随意变更加工地址或委托其它单位代为加工。如乙方需变更加工地址,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变更加工地址。
(三)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甲方合同的数量加工产品,没有甲方的事先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将包含甲方注册商标标注的产品或包装物销售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四)乙方生产的与委托加工产品同类的产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甲方特定的销售渠道内销售。
(五)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检验报告"及其它国家获准乙方产品进入市场的相关证件和条件。
第七条交货及验收
(一)按如下方式交货(选择请打"√"):
□按订单中甲方指定地点、指定客户,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所在地,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按订单中甲方指定地点、指定客户,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运费由甲方指定收货人承担。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所在地,甲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二)甲方或甲方指定客户对产品进行数量验收并签收送货单。
(三)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八条结算方式与付款期限
(一)每批次产品的金额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二)甲方可通过现金/电子转账/支票/汇票(选择请打"√")的方式付款。
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三)付款条件
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短期天□月结30天□月结60天□月结90天
(2)分期付款:
(四)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
第九条包装及标签要求
(一)包装物由乙方向甲方指定供应商采购。甲方应向乙方书面提供指定供应商的详细资料,并签订包装物指定采购的相关合同。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二)乙方有义务将包装物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乙方应以甲方签发采购订单为依据对包装物进行订货、储备。乙方的包装物库存设置,须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由于合同撤销、终止或更换包装,因甲方引起的包装物库存由甲方负责回购。乙方对包装物的使用及损耗应登记备案。甲方有权了解乙方采购上述产品的实际成交数量,价格,交货周期等相关信息。乙方须在每月的号之前将上月实际采购数量,库存数量消耗数量及损耗数量以书面形式如实提供给甲方。
(三)甲方根据订单向乙方提供标签,由乙方负责加贴到检验合格的产品包装上,乙方应对产品标签的使用登记备案。
第十条投诉处理
(一)发生产品质量客户投诉,取样以现场取样为准,如无法现场取样的可以当地经销商库存产品为样,经甲方品管部门对取样检验确系产品质量原因的,单次处理金额元以内的,甲方赔付后,提供相应资料给乙方并直接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该款项;若单次处理金额元以上的,甲方将通知乙方赴投诉地会同处理投诉,乙方接通知后未及时赶赴投诉地的,甲方可径行处理赔付,赔付后提供相应资料给乙方并直接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该款项。
(二)乙方对以上限额内赔付及虽在限额以上但因自身未及时赴现场而由甲方作出的赔付,无权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