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服务合同(旅游单项)(精选33篇)
委托服务合同(旅游单项)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友好协商对“_”牌_车的售后服务事宜达成双方协议。
一、关于售后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地区“_”牌_车的售后服务点,由乙方负责本地区所管“_”牌_车的一切售后服务工作;
2、乙方应按甲方生产的“_”牌_车“保修手册”中三包承诺,为甲方产品顾客(以下简称顾客)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3、关于服务标准:
1) 本协议在有效期内,乙方对顾客所有三包期内的配件合理售后服务要求不得拒绝;
2)对在三包期内的配件严禁乙方向顾客提供非甲方提供的配件,否则给顾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人为损坏或超出三包期内人为损坏需向顾客收费的应按本公司提供的零件售价出售,并免收手续费;
3) 乙方须保持整个售后服务后堂的清洁卫生、零件、工具擦试干净,整齐摆放,须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本公司售后服务质量、投诉电话;
4) 售后服务项目、工时费及工时定额、三包时限,详情见甲方编制的《售后服务手册》;
4、配件运输事宜
1) 配件往返运费由甲方支付;
2) 发件时必须把寄件双方的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写清楚,否则丢失或核实不到,相关责任由寄方自负;
二、关于甲方给予乙方的奖励; 甲方给予乙方每辆车元的售后服务费作为奖励,可以以保养材料、配件或维修工具作为等值交换。
三、关于售后服务费结算:
四、其他事项;
1、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双方所解除本协议;
2、协议的解除和终止不影响基于本协议已发生的债务关系的行使和履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售后服务操作以甲方最新的《售后服务手册》为准,其它协议作废。
注:
1、甲方保留对三包件的三包期进行修改的权利;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旅游单项)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恒昌〃上城】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恒昌〃上城】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遂宁市射洪县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疏通;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除上述进入了物业管理成本的共管服务外,乙方还有可能提供由委托人与乙方自行协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其他专项服务,例如:
1、接受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甲方委托,进行邻里中心、停车场等有偿经营性服务;
2、项目销售后接受部分业主的专项委托,提供业主独立需要的个性化有偿服务。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0.40元/月〃平方米
地上停车位:30.00元/月〃个
地下停车位:50.00元/月〃个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管理处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的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的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的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法定税费;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业主应于物业竣工验收并移交乙方管理之日起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支付。房屋交付后因业主未入住,进行装修等原因而空臵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全额支付。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支付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按月支付,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期履行支付义务。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七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包含小区内所有露天停车位)属于甲方在商品房销售时申明的保留权益,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车位使用人应按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价格标准向乙方支付停车场场地使用费;
2、甲方未销售的车库车位,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由车位使用人按与甲方协商的标准(或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标准)向委托管理人(乙方)支付停车场场地租金。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车位,乙方按车位50.00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臵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30.00元/个〃月、车库车位50.00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停车场管理服务费。
第八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邻里中心等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恒昌〃上城】物业使用人之外的其他人员开放或以对外招租等方式经营。甲方愿意委托乙方经营的,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委托合同。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达不到国家有关验收接管标准要求的;
2、达不到甲方要求的验收接管标准要求的;
3、达不到行业相关验收接管标准要求的。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甲方直接责成相关施工或供货单位整改解决;
2、或甲方委托乙方解决同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及买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仲裁、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