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购买指定型号笔记本合同(精选34篇)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九、特别保密条款
(一)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荐下义务的除外。
(二)任何一方因泄密而导致合同对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成交总额佣金的%向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对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三)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委托的招商服务工作,按招商计划书约定按期进展,经双方协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迟一日甲方按元扣除乙方的代理佣金服务费。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无法近期进展的,乙方有权顺延,甲方不追究乙方责任。
(二)乙方应按双方约定期限与第三方签定认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经双方协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迟一日甲方按扣除 元乙方的代理佣金服务费。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客户意见反馈内容,如延期提交,除特殊原因(如国家及集团的节假日、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如地震、暴风雨等),经双方协商甲方未同意延期提交的,乙方每延迟一日甲方按元扣除乙方招商服务代理佣金。意见反馈内容应如实反映广告发布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意见反馈内容进行实地抽查,如出现隐瞒或作假事项,每确认一次除按广告发布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广告费用扣款外,甲方有权按次元标准扣除乙方代理佣金。
(四)如甲方无故延迟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过 个工作日,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乙方有权按 元/日的标准计算并收取违约金,同时追索甲方所欠费用。
(五)乙方不得将经甲方签字确认的销售策略等机密文件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需要公开声明道歉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六)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出现第三方指控与招商服务合作相关的侵权事件,应由乙方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全部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四)其他约定: 。
特别条款:在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洽商、谈判、协议签订、协议执行的各个环节中,如果乙方以任何非正当形式腐蚀甲方人员,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购买指定型号笔记本合同 篇1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
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__15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